案情回顾
2015年闫某因生意资金流转向杨某借款10万元,2015至2020年期间陆续清偿部分欠款及利息后,剩余部分经杨某多次催要后无果后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闫某某应于判决后10日内向杨某偿还本金5万余元及利息。
判决书生效后,闫某某一直不履行义务,杨某于2023年10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闫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通过线上网络查控和线下财产调查后,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执行法官依法对闫某某采取拘留措施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闫某某仍未履行,案件陷入僵局。
破局之法
2024年9月,被执行人因闫某某长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洋县法院依法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多种网络媒体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闫某某得知自己在网络媒体上被曝光后,迫于压力主动与承办人联系,次日下午即缴纳了部分执行案款,并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