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启用时间:2024年12月13日
二、设备点位:
三、抓拍时间:对上述路段机动车违法停车、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禁令标志指示、不系安全带、驾车接打电话等违法行为实行24小时抓拍取证。
四、处罚依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操作规程(试行)》等予以取证处罚。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
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