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转学!上栗县教育局最新发布!

民生   2024-08-28 17:03   江西  




上栗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省教育厅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28号)、《江西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赣教办字〔202218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工作如下规定:


第一部分  转入


1.转入条件

学生申请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学生因家庭住址、户口、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迁入我县各乡镇,确需转学的;

(2)符合我县当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

(3)申请转入学校须是学生所在学区学校,转入学校对应年级平均班额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

 2.转入需要准备的材料

(1)常住居民需要准备的材料: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所住房屋所有权佐证材料、学籍材料、《江西省中小学生转入就学登记表》(见附件)等。

(2)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需要准备的材料: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所住房屋所有权佐证材料或租房佐证材料、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学籍材料、《江西省中小学生转入就学登记表》。

 注:学籍材料能准确提供出学生的原就读学校及学籍号即可;如果房产证尚未办理,需要提供购房合同、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全款购房票据等原始材料,经核实后,可作为入学依据;租房材料需提供租房协议(公租房、廉租房以与主管部门签订的协议为准)、三个月水电及燃气缴费记录、租房所在村委(社区)证明等原始材料,经核实后,可作为入学依据;学生转学所需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办理流程

(1)每学期开学前10天内,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意向转入学校进行申请、登记。

(2)转入学校对学生家长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3)开学前2天,转入学校审核申请材料后,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

(4)开学前1天,转入学校将拟转入学生名单上报县教育局审核,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准予转学,由转入学校向家长发放《转学通知书》。

(5)学生持《转学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到转入学校报到。


第二部分 转出



在本县就读的学生转出到外县学校就读的,需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或实际居住地相关材料到意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转省内其他县区的学校还需填写《江西省中小学生转入就学登记表》,转省外学校还需按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提供其他入学材料),再按照转入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顺序进行核办。转出学生须随即转出相关学籍信息和档案,实行籍随人走。


第三部分 附则

1.学生及家长必须提交真实有效的转学申请材料,若家长提供的转学材料(学籍、年龄、就读年级、相关证件等佐证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退回原就读学校。

2.转入学校开学前3天要在学校大门醒目处公示学校学位情况;开学前10天内须及时受理学生转学申请,并严格审查申请者的相关转学材料,不符合转学条件的予以退回申请。

3.转入学校结合各年级空余学位情况,公平、公正、公开的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

(1)如审核通过的申请转入学生数未超过学校相应年级空余学位数则审核通过的学生全部予以转入。如审核通过的申请转入学生数超过学校相应年级空余学位数,则根据审核通过的学生入学条件,依次按第一批有房有户、第二批有房无户、第三批有户无房随直系亲属住、第四批有户无房租房住、第五批随迁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先后顺序转进学生,转完为止;如遇相同批次学生不能全部同时转入,则须在该批次学生里进行现场抽签确定转入学生。现场抽签由转入学校自行组织,抽签须邀请所有参与抽签的学生家长参加。需要抽签确定转入学生名单的学校必须制定现场抽签方案并报县教育局备案,抽签过程必须公平公正公开。

(2)转入学生名单及相关入学条件信息须在学校大门醒目处至少公示一周,有学校微信公众号须在公众号上进行同步公示。

(3)各乡镇中心小学负责指导所辖村小开展学生转学工作,并汇总村小拟转入学生名单上报县教育局审核。凡申请转学未获通过的学生由各乡镇中心小学结合所辖村小空余学位情况予以统筹安排,调剂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村小就读,确保申请转学学生有学校接收。

  4.下列情况均不得转学:

(1)转入学校相应年级无学位不得转学,学生转学条件不符合当年招生入学政策不得转学;

(2)原则上学生在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第一学期、毕业年级的最后一学期和学期中途不得转学;

(3)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得转学;

(4)县城区学校(含入学实行多校划片的学校)之间不得转学;

(5)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随机派位录取的年级一律不得转入学生。

(6)转学学生变更就读年级不得转学。

  5.相关学校按本规定接收或准予转出学生后,要在新学期开学后2周内在江西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办理转学手续,确保人籍一致。

  6.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转学,严禁学校不按规定私自接收转入学生,对违反转学规定和不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校及相关责任人将视情况予以问责。

  7.本规定解释权归上栗县教育局。


附件:江西省中小学生转入就学登记表



上栗县教育局

2024年8月28日


















▍来源:上栗县教育局、上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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