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树立万安文化旅游品牌形象,更好地宣传推广万安,提升万安知名度,增强万安吸引力,丰富万安旅游新业态,提升我县文化旅游类商品的创新研发水平,推出一批丰富多彩、符合市场的文创产品,特此举办“万千美景,安迎天下”文创产品设计作品征集活动。本次大赛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旨在寻找独特且富有创意的文创设计作品。
万千美景 安迎天下
征集时间
即日起-11月30日
主办单位
万安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万安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活动报名
长按识别二维码获取报名表及承诺书
01
征集要求
围绕万安的红色文化、古色文化和绿色文化进行创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文博衍生系列、非遗系列、博物馆系列、名人名诗系列、十八滩系列等。
作品要求
手绘图(扫描后提交)、电脑设计效果图或实物照片。设计图尺寸为A4(210mm×297mm);图片/照片分辨率为300dpi,单张图片/照片不小于5M;格式为JPEG。提交的图片/照片要能体现作品的整体、局部、不同视角、尺寸等效果,每件/套作品提交的图片/照片数量不超过5张。除设计图外,每件作品需提交一张缩略图用于网站展示,200*200像素,不小于5M。每个作品需提交5-8张图片(要求:图片需涵盖作品正面、反面、侧面、3D模型)。多个作品请分多次打包。
作品原创性
必须是原创作品,未公开发表,不得抄袭或模仿他人创意。应征作品的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由作者本人完全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抄袭、剽窃、盗用等侵权行为而引发的法律纠纷,均由应征者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其他要求
不接受AI设计软件生成的作品。作品须适合商业开发,贴近市场和生活,便于携带和环保。
02
参赛方式
作品形式
手绘图、电脑设计效果图或实物照片。
提交资料
参赛作品、创意文字说明(300字以内)及联系方式(详见文创产品设计征集大赛报名表)(注:设计说明不得出现在设计图片/照片中)
提交要求
电子稿件(含设计图纸及提交的资料等)均压缩发送至邮箱:wagdj5701065@163.com名称标注为“2024年万安文创产品(设计)参赛作品: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实物作品交至万安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可邮寄)。
注:实物作品外包装要标注“参赛”字样。参赛作品的制作等、邮寄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负担,因邮寄延误、错误、损坏和途中丢失等原因造成影响参赛,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邮寄地址
联系人:钟晶
电话:5701065、1807957670
地址:江西省万安县沿江路文化馆二楼
截止日期
11月30日
03
评选及奖项设置
评选方法
由县委宣传部和县文旅局邀请专家组成评审组,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审小组在认真审阅参选方案、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对每件有效投稿作品进行评审,评选结果将通过万安县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布。
奖项设置
活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入围奖5名,根据统一安排为获奖者颁发奖品。
一等奖
奖金10000元
二等奖
奖金6000元
三等奖
奖金4000元
入围奖
奖金1000元
注:被评审确定为文创产品的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未经允许,包括创作者在内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主办方对采用作品设计不完善之处有权进行修改,创作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主办方有权决定入选作品的使用场合、方式、时间(详见参赛承诺书)。
04
注意事项
应征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国家、省、市、区(县)的文旅宣传标识(LOGO)。
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如应征作品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导致的法律、民事责任以及一切不良后果概由应征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遇完全相同的应征作品,以邮箱先收到的作品应征人为采纳对象。如应征作品系多人合作,需由第一作者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标明所有合作者姓名。获奖应征人为两位或两位以上的,获奖应征人自行分配奖金,所涉纷争与主办方无关。
本次征集活动不收费、不退稿,应征人请自留底稿,所有参加征集的稿件,主办方留作参考,概不退还。应征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该设计作品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即归主办方所有。活动主办方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获奖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本次征稿评审结果公布前,所有投稿者不得将投稿作品转让或授权给任何第三方,不得用于其他征稿活动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本次征集作品仅限为本次活动设计的作品,曾报名参选过其他征集活动的作品不得重复投稿,一经发现,取消参评入围资格。
投稿人投稿前应认真阅读征集要求和说明,凡投稿者均视为认可本公告内容。
主办方将在本次征集活动全部结束并收到获奖应征人提交的全部设计源文件后(提交的作品应包含AI/PSD/CDR等格式),将奖金发放至获奖应征人指定账户。
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