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雄安新区昝岗管理委员会执法人员力量,保障综合执法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根据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队伍目前岗位空缺情况和队伍建设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昝岗管委会综合执法辅助人员1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三)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具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五)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聘用后服从组织安排和岗位调整,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处突能力、团队合作精神。3、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者辞退。4、曾因违反行政执法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6、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10、有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情形的。(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9日上午9:00—11月21日上午9:00。(三)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报名。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时,须如实完整填写本人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包括起止年月、院校或单位、专业或职务等,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上传的本人电子照片具体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或白底小二寸证件照,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MB)。上传附件内容要求: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本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学历为境外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工作人员应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具备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验者须上传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证件需合并为一张PDF格式扫描件,文件大小不超过5MB)(四)资格初审合格,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下午14:00。(缴费设置为网银支付,支付时备注好报名人身份证号,11月21日下午统一进行缴费信息审核);报名截止且缴费成功,不予退费。(五)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诚信档案。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具体内容以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1、笔试组织。采取线下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短信通知。应聘者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笔试内容。题型为客观题,范围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应聘者总成绩的50%。3、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实际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3:1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比例内末位并列的,全部进入下一环节,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应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审核时间及地点以短信方式另行通知。应聘者须提供: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3、学历为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在职工作人员应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5、烈士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证件要求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身份证须双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本须将户主页、本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1、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凭本人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法,主要考察职业素养与工作经历、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占应聘者总成绩的50%。3、参加面试人员曾获得县级及以上嘉奖的,在面试成绩基础上加2分;获得三等功的在面试成绩基础上加3分,获得二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在面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退役军人曾在部队获得三等功的在面试成绩基础上加3分,获得二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在面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同一类荣誉只加一次分,获得多项荣誉的可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4、应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应聘者总成绩按分数高低排序,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河北省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烈士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比例内末位应聘者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较高人员;学历(学位)较高人员;烈士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以上条件均相同的,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用人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综合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个人信息、党员身份以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对体检、政审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顺序确定递补人员。(七)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将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为期3天。(八)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有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中,凡属与其它单位有劳动关系的人员,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签订劳动合同。接受聘用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者本人负责。本次招聘应聘者总成绩12个月内有效。如有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试用等各环节不合格或放弃,或聘用后12个月内终止劳动关系造成招聘名额空缺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有岗位空缺的,可从本单位其他招聘岗位符合条件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递补。
1、按照雄安新区新建片区执法辅助人员薪酬标准确定工资待遇。(一)招聘相关信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发布,请应聘者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随时关注信息发布网站,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凡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若因个人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或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 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