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手机卡、身份证等
是平时生活中
经常用到的东西
不法分子借用他人的
银行卡转账
用他人的手机卡实施犯罪
并以此逃脱罪责
而出售、出借银行卡、手机卡的人
同样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甚至锒铛入狱
2024年5月,符离镇居民肖某在明知银行卡不能出租、出借、出售的情况下,仍将名下2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转账交易,并帮助他人在银行柜台取现3万元。肖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来源:埇桥反诈中心
编辑:尉博
校对:赵宇初
审发:陈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