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展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服务功能,满足采购人多样化采购需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决定在漳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原有的供货商基础上向社会公开补录征集漳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自愿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式
本次供应商补录征集实行承诺准入制,符合条件且有意参与的供应商,按照(附件2)提供相关资料至财政局采购中心进行办理。县域外的供应商可将资料发至邮箱zxczjbgs@126.com。
二、征集时间
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13日。逾期未报的供应商等待下一年度补录征集。
三、征集品目范围
甘肃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以外且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品目(详见附件1):
(1)服务类:会计服务、咨询服务、鉴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运营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审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2)货物类: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打印耗材、灯具用具、电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生活用品、数码设备。
(3)工程类:装修工程、修缮工程。
网上商城品目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后续如有调整,将通过漳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征集程序
本次供应商补录征集实行承诺准入制,资料审核通过后请登录漳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https://gcycloud.cn/gpmall-main-web/index)进行线上办理,具体操作流程参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操作手册(见附件4),已入驻漳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的供应商无需重新注册。
五、供应商进驻条件
供应商承诺满足以下条件即可申请进驻(谢绝联合体参与):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为网上商城用户提供优质优价商品和服务的能力。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满足行业资质要求。
5.电商类供应商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须为面向社会大众消费的专业销售平台(非公司门户网站),具有ICP备案号,具备在线订购功能。
(2)对接漳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的商品均应为直营商品,且提供的商品在其自有电商平台有售,所有商品做到与其自有电商平台及时同步更新。
(3)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六、供应商入驻须知
1.入驻网上商城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甘肃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办法,独立、自主、诚信参与交易活动,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网上商城管理制度、运行规则及承诺的,商城将根据其违规违约情节,给予处理或处罚。
2.网上商城供应商应当给予政府采购价格优惠,报价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格。
3.在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所承担的项目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不得擅自变更、转让、租借入围资格。
4.供应商相关信息变更,须及时在商城进行备案,确保信息准确、通讯畅通。
5.供应商征集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6.服务类和工程类不需要上架商品,只需上架服务即可。
7.若已有账号的,无需注册,直接提交协议审核后上架商品即可。
8.申请的相关协议显示已生效,视为入驻成功。
9.已成功入驻的供应商若需更新商品,参照操作手册“商品管理”内容,更新协议后通过审核即可上架商品。
咨询电话:0932-4864510
漳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13日
来源:漳县财政
监 审:杜国亮 审 核:李淑娟
责 编:张 强 编 辑:尹 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