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省、州消费品以旧换新和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决策部署,落实《四川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商资流〔2024〕17号)、《凉山州电动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要求,现征集参与越西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企业,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越西县内注册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老旧电动自行车除蓄电池外的车架、电机等其他部件(以下简称其他部件)回收企业(根据省州要求,个体户不参加)
二、报名条件
(一)销售主体。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2.企业的销售网点具备靠前指导消费者按要求完成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系统录入能力和通过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平台记录、查验以旧换新有关信息的能力;
3.有稳定可靠的货源保障、严格的进货质量管理体系和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4.愿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并配套实施促销优惠措施;
5.与回收主体签订回收协议并能规范、全面完成旧车及其蓄电池收回、暂存和移交工作,能为个人消费者开具实名发票;
6.具有符合环保、安全等相关规定的旧车及其蓄电池暂存区域;
7.具有规范清晰完整的以旧换新工作台账,自愿接受相关部门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监督、审计;
8.承诺不实施和不参与骗补、套补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及时报告;
9.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参与以旧换新补贴的车型销售价格不高于政策实施前一个月同款产品的最低成交价格,对于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废锂离子蓄电池“一日一清”,由合法回收主体及时运送至指定地点安全存放,严禁在居民住宅、人员密集场所等违规储存。
(二)回收主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废铅蓄电池回收主体应具备相应危险废物收集资质;
2.废锂离子蓄电池回收主体应符合市州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明确的相关条件和标准;
3.其他部件回收企业应为已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废旧金属回收主体。
4.废蓄电池回收主体、其他部件回收主体应具有符合环保、安全等相关规定的旧车部件暂存区域;建立规范、清晰、完整的相关工作台账,自愿接受相关部门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监督、审计;
5.承诺不实施和不参与骗补、套补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及时报告;
6.承诺与销售主体建立协作机制,并严格依法依规处理老旧电动自行车相关部件;
7.具备靠前指导消费者按要求完成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系统录入能力和通过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平台记录、查验以旧换新有关信息的能力。
三、参与企业主要任务
(一)做好政策宣传。店内应按活动要求做好政府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活动宣传,张贴海报或横幅,营造活动氛围。要做好员工培训,向消费者清楚介绍活动相关内容并协助、指导好消费者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服务平台申报补贴,及时妥善处理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二)规范开具发票。按照包含政府补贴在内的实际销售价格开具全额电子发票。发票中销售货物的名称要规范,要明确商品的品牌、品类、规格型号等内容。
(三)妥善管理信息。建立销售台账,台账要详细记录活动中销售的每辆电动自行车的情况信息。活动中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要留存电子发票备查,主动接受监督核查。对在活动参与过程中获取的政府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对活动中获取的消费者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四、报名材料
(一)销售企业:
1.越西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企业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站上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图;
4.与回收主体签订的回收协议复印件,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废旧金属回收证明;
5.符合环保、安全等相关规定的旧车及其蓄电池暂存区域的相关场所照片及已获得的相关许可证明等;
6.承诺书。
(二)回收企业:
1.越西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企业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站上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图;
4.在公安、环保、经信等部门取得的相关资质许可、备案材料复印件;
5.符合环保、安全等相关规定的旧车及其蓄电池暂存区域的相关场所照片及已获得的相关许可证明等;
6.承诺书。
五、报名时间
有意向参加的企业请将报名材料盖章纸质件和电子扫描件于2024年10月23日12:00前报送至越西县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报名时建议同时携带企业公章)。
各市场主体应按照要求参与活动,配合做好宣传,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若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套利套现、虚开发票等行为,视其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整改、退回补贴资金、取消参与资格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六、报名咨询
越西县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0834-8568765、 18282885084
附件:
2.承诺书.docx
越西县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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