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发展,商业广告的内容、形式、发布媒介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随之而来的违规广告呈现出点多、面广、行为隐蔽等特点。为了弥补广告监管力量不足,增加人民群众对违规广告治理的参与度,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淄博市市场监管局上线“违规广告随手拍”小程序,为政府和群众共同治理违规广告搭建了一座新的“桥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法律法规,主要受理通过淄博市户外的公交车身、交通站点、建筑立面、商超楼宇、居民小区、电梯内部、户外电子屏、广告牌、宣传单页等媒介发布的虚假违规广告。常见的虚假违规广告表现:
(一)使用绝对化的语言。虚假违规广告常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词语,尤其在推销商品或服务的广告中,经常出现“最受欢迎”“最好用”“最佳”等描述。
(二)出现不良的宣传用语、画面。例如展示淫秽行为或露骨宣扬色情,含有迷信、赌博、暴力、恐怖以及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等内容。或者含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内容。
(三)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没有相关批准文号,或者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保证内容。该类特殊商品或服务广告,虽然用语比较规范,但不标注相关广告批准文号,同样构成违规。如果在广告内容中出现“根治”“保证痊愈”“药到病除”“绝对安全”等保证功效、安全性的内容,也属于违规。
(四)将普通商品与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除了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以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五)使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例如,有的广告宣称某产品是从国外进口的,实际上该产品仅在国内生产、销售;有的广告宣传“1元抢购价值299美容项目”,实际上商家只是为了吸引客户,并不存在该项目。
当市民群众遇到虚假违规广告需要反映时,只需要拿起手机,打开微信,扫描上方小程序二维码或者搜索“违规广告随手拍”微信小程序,登入小程序对应界面后,请按照格式要求,填写要反映的问题并上传照片、音频或视频,地点可直接定位,也可手动输入。输入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线索上传。
系统后台接收到市民群众上传的问题线索后,工作人员将及时审核。如果符合违规广告特征,受理线索将直接接入淄博市全媒体广告智慧监管平台进行审核分派,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如果不符合违规广告特征,工作人员将在审核结果反馈处注明原因。市民群众可在“违规广告随手拍”微信小程序主页面—点击右下角“我的”,查看已提交问题线索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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