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调整!事关陕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文摘   2025-01-23 18:29   陕西  

1月22日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年龄上限的通知




中心各部室,各受托银行,各缴存职工:


 根据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的通知》(西房金发【2025】2号)文件精神,现就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原则上女58岁、男63岁),所申请的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02

 本通知印发前已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贷款,按原规定执行。原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来源 |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编辑 | 张明明
校审 | 仝彤
终审 | 丰子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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