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黄南州2家单位存在隐患

政务   2024-11-19 21:47   青海  

     为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与社会监督的作用,形成有力震慑效应,加快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现对全州范围内存在重大火灾风险隐患、典型火灾隐患以及各类对消防安全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进行集中曝光。督促相关单位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从根本上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泽库县


    1、泽库德吉生活超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我大队于 2024 年 10月 23 日对你单位进行了消防监督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下列火灾隐患:

    1. 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其总净宽度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 80%(该商店面积为 600其安全出口只有一处);

     上述隐患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责令你单位于 2024 年 11 月 23 日前改正。



尖扎县


     2、尖扎县康杨万豪品质酒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我大队于 2024 年 10月 28 日对你单位进行了消防监督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下列火灾隐患:

    1. 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8.3.2.2 之规定,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 6.6 条该场所存在的消防隐患,可直接判定为重大火

灾隐患。)


    上述隐患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责令你单位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前改正。

    火灾隐患消除前,你单位应采取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来源:黄南州消防救援支队
▌编辑:夏吾扎西   ▌校对:李成龙
▌审核: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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