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楚钦到长沙某医院看病
被医生曝光隐私
针对此事件,德报记者采访了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一督。他表示,从法律适用层面,该事件衍生涉及的法律问题涵盖行民刑交叉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具体处罚包括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涉事医生的行为若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可能面临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在某些情况下,泄露他人隐私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例如,散布病人私密部位照片等身体隐私,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若散布的病人隐私中包含个人的身份信息等隐私,达到一定数量,则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虽然本事件中未提及此类严重情况,但仍需提醒公众注意此类潜在风险。
张一督建议,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护人员的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医护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患者隐私保护的监管力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同时,也应鼓励患者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有关部门投诉和举报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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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晓航 综合中国新闻网 九派新闻 津云新闻 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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