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招考院召开党纪学习教育总结会议

政务   2024-09-13 17:37   黑龙江  

9月13日上午,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招考院党委书记、院长李石主持召开党纪学习教育总结会议,传达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检查组关于清廉过两节的有关提示和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认真总结我院党纪学习教育经验收获,部署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工作。

会议指出,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全院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牢牢把握党纪学习教育总体要求,突出招生考试工作特点,强化责任担当,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党纪学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全省招生考试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纪律保障。
 会议要求要坚持常态化学习,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本领能力。要坚持标准不降、劲头不松、警钟长鸣,建立党规党纪常态化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坚持不懈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组织《条例》学习,制度化开展警示教育,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补足能力短板,提高学习质效,推动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工作大落实,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推动龙江高质量振兴发展的本领能力。
会议强调,要注重学用结合,深化能力作风建设,促进更好担当作为。要将党纪学习教育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贯通起来,与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要将持续深化纪律教育与深化能力作风建设活动结合起来,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解决考生急难愁盼问题,有效发挥纪委监督执纪作用,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
会议强调,要加强检视整改,确保任务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要抓好检视整改“后半篇文章”,领导班子、各党支部要严格落实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要求,将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本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认真对照《条例》,检视本单位本部门在纪律教育、从严执纪、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检视个人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问题找准找实,抓好问题整改,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切实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
省招考院党委班子成员、全院党员干部参加了会议。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隶属黑龙江省教育厅。承担全省各高校、中等专业学校考试及相关院校招生录取组织工作;承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工作;承担国家、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社会有关单位委托的各类考试工作;承担全省教育考试命题工作。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