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司法保护公益林的考虑,源自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环境资源系列案件。2020年8月以来,该院针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先后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0余起、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100余万元。修复受损环境的资金追回了,但“谁来修复、如何修复?”成为了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的关键。今年1月,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玄武区人民法院及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方共同签署了《南京江北新区浅山司法林地保护框架合作协议》,依托浅山休闲公园,以追偿的生态损害赔偿费用打造司法保护生态公益林,该公益林承担生态修复、补植复绿、警示教育、普法宣传等功能,在实现生态利益填补续造的同时,推动生态环境“破坏者”向“守护者”角色转变,助推全社会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共识。
浅山司法保护公益林占地1.6万平方米,目前已栽植栾树、榉树、乌柏、垂丝海棠、桂花等众多树种,呈现出莺歌蝶舞、苍翠欲滴的景象,吸引了不少动物栖息于此,成为周边居民休闲观赏的好去处。浅山司法保护公益林是江北新区首个综合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将打造成生态修复的样板、法治宣传的窗口、群众喜爱的园林。
“公益林的设立,是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动生态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朱建新表示,“各共建单位将协同协作,全面综合履职,依法打击破坏生态资源行为,共同开展生态修复工作,联合开展普法宣传,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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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汪韵懿
图片:褚瀚远
审核:盛 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