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应心理健康教育发展需要,合肥市慧涵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专职心理健康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3.取得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4.具有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含截止报名时已通过考试,能提供有效期内成绩合格证明)。或者具备人社系统颁发的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须在进校服务一年内取得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否则,聘用期满后不予续聘;5.身心健康,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4)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
报名: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相关证件(照片)、手机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nangangdierxiaoxue@163.com。邮件命名为“姓名+联系方式”字样。注: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考核:根据材料进行初选,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具体到校面试时间。面试内容遵从学校安排,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体检:拟聘人员到市级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拟录用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对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与合肥市慧涵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自正式报到之日起计算。薪酬待遇:本次招聘的人员,年度综合薪酬8-10万元(含社会保险等)。特别提示:本招聘不向应聘者收取报名费等任何招聘费用,请应聘者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