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名!卡若区、洛隆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人民调解员啦

政务   2024-10-27 16:53   西藏  

卡若区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2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藏党办发【2021】6号)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在卡若区建立一支人员相对稳定、专业素质较高、敬业精神较强的专职人民调解队伍,因我区人民调解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2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采取应聘考试的方式对求职人员进行考核,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择优录用符合条件人员。


二、招聘职位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职位

卡若区人民调解指导中心、15个乡(镇)各配备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3个街道办事处各配备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专职人民调解员身份为编外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3.昌都市卡若区籍,懂汉藏双语,年龄为21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法学专业毕业证书;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优先;

4.热爱人民调解事业,爱岗敬业,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从事过人民调解工作者优先。

5.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学习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卡若区籍未就业大学生,有调解特长或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


三、凡有以下情形不得报名

(一)正在社区服刑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结案的;

(二)开除公职或被行政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三)在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等各类考试中存在舞弊行为的;

(四)现任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和在职企事业单位人员。

(五)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原因不宜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


四、工作内容

(一)承办调处司法行政部门或其他相关单位或派驻机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交办或承办矛盾纠纷;


(二)协助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向纠纷当事人提供调解咨询服务;


(三)做好纠纷的受理登记、调查笔录(取证)、调解笔录、制作调解协议书、检查和督促生效协议书的履行、回访、归档和统计上报等工作;


(四)开展经常性的人民调解法律法规、人民调解工作知识等公共宣传活动;


(五)做好区司法局、区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1日。


(二)报名方式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本人需到卡若区政府大楼卡若区司法局305办公室进行报名。


(三)报名资料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信网能查询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自行打印填写)、个人简历和1寸免冠蓝底照片两张。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卡若区司法局、卡若区人社局共同负责,于2024年11月4日前完成。资格初审合格并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卡若普法”“网信卡若”“今日卡若”“卡若融媒”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媒体上予以公布。


六、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一)笔试时间

2024年11月9日上午。


(二)笔试地点

另行通知


(三)笔试(占60%)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

笔试考务工作由区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文字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调解案例分析等内容。

2.划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统一划定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原则上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四)面试(占40%)

1.笔试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2.面试以结构化为主(含调解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藏汉双语水平、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技能,总分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情况统一安排。


七、体检

进入面试人员,需向区司法局提供区(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近三个月内有效的健康体检报告。


八、考察政审

重点考察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九、录用及待遇

1.政审合格人员,由昌都市卡若区司法局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4500元/月(含3险),试用结束后,经考核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卡若区司法局与专职人民调解员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待遇:薪酬由基础工资和案件补贴构成:基础工资标准为二类区工资6000元、三类区工资6200元(包含按规定为专职人民调解员交纳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享受“以案定补”相关案件补贴,专职人民调解员日常管理及考核奖惩由卡若区司法局负责。

2.聘用人员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工作满一年,享有带薪休假30天。


十、注意事项

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卡若区司法局在体检、政审和录用环节将电话告知本人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895-4823668  18208050714


附件: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xls






洛隆县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报名时间:10月22日至10月29日(工作日9:30至13:00,15:30至18:00)
招聘人数:2人

▲上下滑动阅览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昌都市司法局 昌都市财政局 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的通知》和《洛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县司法局的批复》等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一支政治能力较强、队伍相对稳定、专业素质较高、敬业精神较强的专职人民调解队伍,推动全县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全县各族群众的调解服务需求。经报请洛隆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面向社会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
一、招录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政治立场坚定、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应聘考试的方式对求职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综合成绩最优者优先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共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身份为编外聘用人员。 
三、岗位职责 
(一)协助洛隆县人民调解中心和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线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承办调处司法行政部门、其他相关单位或派驻机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交办的矛盾纠纷; 
(三)认真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在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和调查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通过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
(四)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注重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引导全县公民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私德 。
(五)认真做好纠纷受理登记、调查笔录(取证)、调解笔录、制作调解协议书,检查和督促生效协议书的履行、回访、归档和统计上报等工作 ;
(六)自觉接受司法行政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管理,严格遵守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规定,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 
(七)认真完成司法行政部门、人民调解中心和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分裂。 
2、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具备正常履行人民调解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热爱公益事业,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调解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具



来源:昌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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