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是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期,也是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突显期。为有效遏制由此引发的各类道路交通事故,本月,横山交警按照夏季交通违法集中整治部署,把查处酒醉驾重心由原来的夜市、酒店、农家乐不断向工地、厂区附近延伸,有效打击了酒醉驾违法行为,遏制了事故苗头,净化了通行环境,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张×平,男,31岁,横山区韩岔镇胡家沟村人,2024年8月3日23时许,因酒后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按规定购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两轮摩托车被城区中队查获,后经血醇检验鉴定,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30.53mg/100ml,属醉酒驾驶。处罚款2900元,吊销其所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2、陈×刚,男,44岁,甘肃省靖远县北湾村人,2024年8月14日9时许,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城区中队查获,后经血醇检验鉴定,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20.39mg/100ml,属醉酒驾驶。处罚款2000元,吊销其所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3、陈×虎,男,43岁,横山区韩岔镇白岔村人,2024年8月16日21时许,因酒后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按规定购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两轮摩托车被城区中队查获,后经血醇检验鉴定,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47.50mg/100ml,属醉酒驾驶。处罚款2900元,吊销其所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4、赵×,男,38岁,榆阳区牛家梁村人,2024年8月14日9时许,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塔湾中队查获,后经血醇检验鉴定,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80.35mg/100ml,属醉酒驾驶。处罚款2000元,吊销其所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5、杜×鹏,男,31岁,榆阳区芹河镇马家峁村人,2024年8月2日1时许,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响水中队查获,后经血醇检验鉴定,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86.98mg/100ml,属醉酒驾驶。处罚款2000元,吊销其所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6、刘×,男,32岁,横山区雷龙湾镇人,2024年8月15日9时许,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响水中队查获,后经血醇检验鉴定,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44.02mg/100ml,属醉酒驾驶。处罚款2000元,吊销其所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7、卞×世,男,59岁,吉林省安图县石门镇南柳村人,2024年8月13日9时许,因未取得机动驾驶证,且酒后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按规定购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两轮摩托车被特勤中队查获,后经血醇检验鉴定,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44.53mg/100ml,属醉酒驾驶。处罚款2900元。8、范×虎,男,37岁,横山区韩岔镇吴兴窑村人,2024年8月14日8时许,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特勤中队查获,后经血醇检验鉴定,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81.42mg/100ml,属醉酒驾驶。处罚款2000元,吊销其所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9、胡×,男,37岁,横山区赵石畔镇白家梁村人,2024年8月1日2时许,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城区中队查获,后经血醇检验鉴定,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49.96mg/100ml,属醉酒驾驶。处罚款2000元,吊销其所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意见》第十二条规定,上述人员属情节显著轻微,不予起诉。1、应×苏,男,41岁,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铁山乡人,2024年8月3日23时许,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城区中队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44mg/100ml,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记12分。2、乔×,男,31岁,横山区高镇镇罗圪台村人,2024年8月5日11时许,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城区中队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72mg/100ml,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记12分。3、白×,男,35岁,横山区韩岔镇元盆坬村人,2024年8月17日0时许,因饮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被城区中队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35mg/100ml,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记12分。4、薛×军,男,64岁,横山区横山街道办人,2024年8月1日9时许,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饮酒后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按规定购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两轮摩托车被波罗中队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67mg/100ml,处罚款1900元。5、王×雄,男,35岁,绥德县满堂川乡上王家沟村人,2024年8月13日10时许,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波罗中队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51mg/100ml,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记12分。6、曹×荣,男,49岁,横山区波罗镇高家沟村人,2024年8月13日10时许,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波罗中队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54mg/100ml,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记12分。7、高×,男,33岁,横山区魏家楼镇魏家楼村人,2024年8月5日9时许,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芦草梁中队查获,后经血醇检验鉴定,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69.63mg/100ml,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记12分。8、胡×浪,男,44岁,横山区殿市镇殿市村人,2024年8月6日9时许,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芦草梁中队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66mg/100ml,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记12分。9、谢×鑫,男,30岁,榆阳区牛家梁镇人,2024年8月8日8时许,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芦草梁中队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52mg/100ml,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记12分。10、李×兵,男,36岁,横山区赵石畔镇大坪村人,2024年8月12日15时许,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塔湾中队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56mg/100ml,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记12分。11、李×,男,38岁,横山区横山街道办李家坬村人,2024年8月13日7时许,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塔湾中队查获,后经血醇检验鉴定,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41.88mg/100ml,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记12分。12、周×天,男,34岁,横山区韩岔镇昌盛村人,2024年8月10日10时许,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殿市中队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52mg/100ml,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记12分。13、白×荣,男,41岁,横山区韩岔镇李四桐村人,2024年8月13日8时许,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殿市中队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67mg/100ml,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记12分。14、刘×川,男,29岁,横山区党岔镇李家坪村人,2024年8月5日8时许,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响水中队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64mg/100ml,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记12分。15、陈×录,男,39岁,横山区殿市镇王山村人,2024年8月16日9时许,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响水中队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21mg/100ml,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记12分。16、牛×荣,男,63岁,横山区党岔镇张沟村人,2024年8月21日9时许,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响水中队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64mg/100ml,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记12分。17、马×亮,男,44岁,横山区党岔镇杨口则村人,2024年8月23日9时许,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响水中队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54mg/100ml,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记12分。18、曹×,男,36岁,横山区横山街道办李界沟村人,2024年7月18日10时许,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怀远中队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62mg/100ml,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记12分。19、罗×,男,33岁,横山区艾好峁办事处奶头村人,2024年8月13日10时许,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怀远中队查获,后经血醇检验鉴定,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26.2mg/100ml,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记12分。20、曹×锋,男,42岁,横山区横山街道办沙坪沟村人,2024年8月14日9时许,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怀远中队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21mg/100ml,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记12分。21、李×明,男,41岁,横山区南塔办事处小沟则村人,2024年8月16日9时许,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怀远中队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23mg/100ml,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记12分。22、魏×雷,男,46岁,河北省任丘市人,2024年8月13日9时许,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雷龙湾中队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46mg/100ml,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罚款1000元,记12分。23、胡×锋,男,32岁,甘肃省宁县南义乡张堡村人,2024年8月14日10时许,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雷龙湾中队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63mg/100ml,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记12分。24、陈×威,男,51岁,河南省封丘县潘店乡陈占村人,2024年8月20日9时许,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雷龙湾中队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24mg/100ml,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记12分。25、景×慧,男,38岁,子长市高台管委会石咀梁湾村人,2024年8月13日8时许,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石湾中队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39mg/100ml,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记12分。26、潘×雄,男,46岁,子洲县三川口镇林兴庄村人,2024年8月16日7时许,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石湾中队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55mg/100ml,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记12分。27、徐×涛,男,58岁,子洲县周家硷镇钟家沟村人,2024年8月18日12时许,因饮酒后驾驶与驾驶证载明准驾车型不符,且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按规定购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轮汽车被石湾中队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49mg/100ml,处罚款2700元,记30分。28、拓×思,男,61岁,横山区魏家楼镇拓家峁村人,2024年8月19日8时许,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饮酒后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按规定购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两轮摩托车被石湾中队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47mg/100ml,处罚款1900元。29、刘×浪,男,33岁,横山区南塔办事处南塔村人,2024年7月18日12时许,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白界中队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44mg/100ml,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记12分。30、解×雄,男,44岁,神木市解家堡人,2024 年8月5日10时许,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白界中队查获,后经血醇检验鉴定,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60.51mg/100ml,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记12分。31、孟×飞,男,43岁,横山区白界镇土地海则村人,2024 年8月12日10时许,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白界中队查获,后经血醇检验鉴定,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51.15mg/100ml,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记12分。32、高×,男,35岁,横山区高镇镇高镇村人,2024 年8月16日9时许,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白界中队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63mg/100ml,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记12分。33、刘×,男,46岁,横山区横山街道办梁家湾人,2024年8月11日11时许,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特勤中队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30mg/100ml,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记12分。34、张×,男,35岁,横山区殿市镇沙洞村人,2024年8月14日7时许,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特勤中队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38mg/100ml,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记12分。1、白×东,男,37岁,横山区殿市石碧则村人,2024年8月1日9时许,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被殿市中队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57mg/100ml,后经查证,属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2000元。吊销其所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2、曹×平,男,43岁,榆阳区红石桥乡柳卜台村人,2024年8月2日9时许,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雷龙湾中队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58mg/100ml,后经查证,属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2000元。吊销其所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3、陈×涛,男,33岁,横山区武镇镇陈家沟村人,2024年8月4日9时许,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白界中队查获,处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1000元。来源:横山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