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知识小科普

政务   2024-10-23 23:24   江西  

弋阳公安交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责任编辑:徐   晟
审  核:余   皓
素材来源:法宣科

弋阳交警
弋阳交通安全宣传信息发布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