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深夜,“汾西公安交警”发布警情通报:10月14日上午10时50分许,汾西县公安局在永安镇一停建工地内发现两名溺水儿童,已无生命体征。经家属现场确认为10月13日报警走失人员。目前已基本排除刑事案件,相关情况正在加紧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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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警示
01
温泉、水上乐园等场所
2017年1月3日中午,陕西咸阳一女子带着6岁大的女儿和不满4岁的儿子到温泉世界玩。当天下午她准备离开时,却找不到儿子的踪影。找寻一个小时,发现时孩子已经溺亡。
监控视频显示,女子背对浅水池边走边看手机,男孩爬过了浅水池和深水池之间的矮墙,进入深水池,走向水池中间,他的头开始被淹没,紧接着在水中挣扎。男孩在水中挣扎了长达3分钟之久,出事时深水池内虽有七八名游客,但离孩子较远,都没有注意到孩子。直到一个小时后,一名女游客在深水区的一处角落里才发现了男孩。
02
景观池、工地水坑等水域
2021年9月15日晚,江西南昌市南昌县发生一起悲剧,三名5岁至7岁的幼童在小区的景观池溺亡,其中包含一对姐弟。幼童家长称,景观池湖水深达1.5米左右,周围大部分位置是斜坡且没有防护栏杆。
03
水库、江河等野外水域
2024年6月28日,广东惠州三栋镇一水库有人溺水,不幸身亡。经了解,溺水者为一名17岁青年,报警的是其同伴,青年与另外两位同伴均17岁,皆为暑期务工人员。事发当天,3人下班后结伴到水库游泳,但都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后便下水,不料中途发生了溺水事故。
预防溺水一定要警钟长鸣!
来源:应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