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2025年1月9日,工作人员在对镇域内某食品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因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特种工作人员电工证复审逾期的现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第二款“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及上岗作业的”相关规定,工作人员对该企业当场下达了《安全生产责令通知书》,要求涉事员工暂时调离电工岗位,待复审完成后返回原岗位。
02
2025年1月15日,工作人员在对镇域内某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因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未检定校准的现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四条“本标准所列情形中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等设施、设备、装置,应当保证正常运行、使用,失效或者无效均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相关规定,工作人员对该企业当场下达了《安全生产责令通知书》,要求该企业立即进行年检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