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精”男子
摇身一变成为“国家公职人员”
天天想着给“领导办事”
骗烟骗酒
近日,锡林浩特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接到辖区某烟酒店老板报警称:今年8月份,一名自称是国家公职人员的男子,以各种借口在店内陆续拿走价值5万余元的烟酒,但事后却未按约定付款,并且失去联系。接警后,大队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工作。经查,嫌疑人关某某冒充国家公职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在确定关某某的活动轨迹后,民警果断出击,于11月21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关某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关某某对自己冒充国家公职人员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自今年8月份开始,其利用报警人对国家公职人员的信任,谎称自己是锡林郭勒盟某行政单位的工作人员,以为领导办事的名义陆续从报警人烟酒店赊取价值5万余元的烟酒,后将这些烟酒用于其他用途。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