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山口市烟花爆竹购买点位及燃放安全提示来啦!

美食   2025-01-23 21:55   新疆  

一、燃放烟花爆竹位置(共计11处)


(一)友谊社区辖区(3处)
1.友谊苑小区8号楼停车场空地
2.友谊苑小区南门广场空地
3.友谊苑小区33号楼停车场

(二)幸福社区辖区(2处)
1.幸福社区门前广场(长城胡同2号,幸福苑小区南门旁)
2.社工站院内广场(幸福苑小区20号楼旁)

(三)友好社区辖区(3处)
1.文化小区4号楼西侧(靠近垃圾箱处)
2.博新小区2号楼(西侧巷内)
3.小游园广场

(四)团结社区辖区(1处)
阿拉山口市友好路与连云港街交叉路口向东100米处空地处

(五)金运社区辖区(1处)
A字门与保九街交界处

(六)中铁社区辖区(1处)
火车站站前广场


二、阿拉山口市购买烟花爆竹的位置

阿拉山口市零售店(短期零售店):阿拉山口市欢庆烟花爆竹销售部
地址:阿拉山口市湘缘步行街博尔塔拉路223号附属用房
联系方式:陈海涛 13345499706


三、燃放注意事项
1.燃放前,必须认真阅读烟花爆竹上标注的注意事项,按照说明书小心燃放;
2.所有的烟花爆竹产品都应在室外燃放;
3.燃放烟花爆竹要做到安全、文明,在规定的区域内燃放。远离法规规定的禁放区域。不要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燃放,如下水井盖、加油加气站、棚户区、楼梯口、变电站、高压线、燃气调压站和草场山林附近等;燃放后仔细检查,发现余火残片碎丝应及时清理;
4.燃放时,不要将烟花爆竹的喷射口对准他人以及车辆、草垛、住宅窗口,不要在楼上的窗口、阳台、平台上燃放。
5.燃放升空的烟花爆竹要注意其落地情况,如落在可燃物上,燃放者应立即采取措施,将余火扑灭或将残片移走,消除火灾隐患;
6.燃放过程中若出现熄火等异常情况,不要马上靠近,应等待足够长的时间并确认原因后再处理,不对未点燃的烟花爆竹进行二次点燃,应采取水浇失效法处理,不要用已点燃的烟花爆竹点燃其他烟花爆竹;
7.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必须要有成年人在场陪同看护,一定不能用烟花爆竹玩打“火仗”的游戏;
8.燃放烟花爆竹时要保持头脑清醒,酒后特别是醉酒时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9.购买到的烟花爆竹应选择没有热源、火源、电源、易燃品的地方妥善存放,切勿大量或长期囤积,警惕阴燃、自燃等情况发生。


阿拉山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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