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西安警方
通报4起网络违法案件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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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刘某某编造网络谣言案
近日,有网民为博人眼球、吸引流量,通过社交平台发布一则短视频称,有人使用假救护车贩卖人口。经核实,相关内容属谣言,系违法行为人道听途说后未经核实发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依法给予刘某某行政处罚。
二、邵某某编造网络谣言案
近日,网民邵某某刷到一则外地餐饮店人员煤气中毒的视频,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其将该视频下载后二次编辑发布于个人社交平台,称事件发生地点为西安,恶意误导网民,严重破坏网络秩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依法给予邵某某行政处罚。
三、西安新城警方依法处置一起网络暴力案件
近日,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通过互联网兜售其本人的隐私视频。经查,违法行为人包某因与受害人存在感情纠纷,为泄私愤,遂通过互联网平台将受害人隐私内容发送他人,并赚取违法所得1000元,严重影响受害人的正常生活,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依法对包某给予行政处罚。
四、西安鄠邑警方依法处置一起网络暴力案件
近日,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接群众报警称:有人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针对其本人的网暴内容。经查,违法行为人周某因与受害人存在纠纷,心生愤懑,遂将受害人的个人身份证件、隐私内容发至社交平台,并配有侮辱性文字,后被吴某、孙某再次传播,严重影响受害人的正常生活,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依法对周某、吴某、孙某给予行政处罚。
网警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大家应自觉约束和规范自身网络言行。对于利用网络平台发布不实信息,谩骂、侮辱、诽谤他人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构成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如发现个人合法权益受到网络不法侵害时,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决抵制网络谣言、拒绝网络暴力,共筑清朗有序网络空间。
来源:西安网警
主编:陈劲丨编辑:侯晓婷
审核:董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