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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一则#卫健局回应网曝12岁女孩感染HPV#的热搜犹如平地惊雷,让许多人心头一震!
12岁,HPV,这两个本该毫无关联的词此时却罕见的出现在了一起,这不仅打破了大众的认知,突破了道德底线,背后更是触及到了法律红线。
此事发生在山东泰安,12月的一天,某中心医院妇产科接到了一名12岁的病人,经过检查,这个12岁的小姑娘竟然患了盆腔炎且感染了HPV!
不仅如此,接诊医生还发现,这个12岁的小姑娘在半年之前就曾因阴道炎就过医。
也就是说,至少在半年之前,这个12岁的小姑娘就已经有过性生活了!
那时候她可能只有十一岁!
十一二岁,大多数情况下,应该还在上小学五六年级!身体的各个器官都还未发育完善!
即便现在的孩子再早熟,十一二岁对于性也一定是一无所知的,更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所以,她才稀里糊涂先得阴道炎,再得盆腔炎和HPV!
如果说阴道炎和盆腔炎是因为性生活不洁,那么,HPV几乎这种病几乎都是被传染所得,而且感染后难治愈,反复性强,会严重影响患者的健康生活。
12岁,可能她根本就是第一次听说这些病的名字!
最为重要的是,根据法律规定,明知其不满14周岁的事实,而与之发生性关系,不论女方是否自愿,均以强奸论。
所以,在对性一无所知的14周岁以下,即便是自己恋爱,也没有自愿之说!
此事一经曝出,就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关于此事真相,目前新泰市联合调查组已经出具了情况通报,称:
关于网传一女孩被性侵事,新泰市第一时间成立由公安、卫健、妇联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査组展开调査。经查,该女孩于2024年5月通过网络认识17岁男孩李某某并发展为男女朋友,之后发生性关系。
目前,已对李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调查,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这件事儿到这算是有了一个真相,这个17岁的男孩,虽然是未成年,但涉嫌奸淫幼女,也要付其该付的法律责任!
看似有了一个完美结局,但深究此事背后,却让人细思极恐!
我们看到的真相,更是一个女医生力排众议,顶着她难以承受的压力才得以揭露。
当时,女孩就诊时,女医生就感觉到不对劲,于是便将此事上报至医务部,但却遭医务部反问“你怎么就确定她被性侵了呢”,可见,医务部不但没同理心,更是法盲!
随后,女医生多次向医务部说明情况,医务部还是选择无视,女医生只能求助当地妇联,妇联联系医院,医务部再次给女医生施加压力!
女医生只好向微博大V求助,随后,这位微博大V@了泰安公安官微,未得到回应,却再次惊动了医院!
医院妇产科强令封杀此事,女医生在逼迫下不得已注销了微博,同时,医院也联系微博大V要求删博文。
最后,还是这位微博大V找到了自己认识的警察大V求助,警察大V联系了山东警方,这才揭开了真相!
你看看,女医生只是想要一个真相,想救一个12岁的小女孩,就如此道阻且长!
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是我们小时曾尊称的白衣天使,何时已经如此扭曲冷漠,可见医院不是没有好医生,大概是好医生在普遍黑暗的医疗环境下,根本没有出头之路!
相比于医院的做法,小女孩父母的做法更是愚昧。
既然知道自己才12岁的女儿已经受到了伤害,想到的却不是先去追究施害者的责任,而是息事宁人。
作为监护人,他们自然是不合格的!
同时,发生这种事情,大概率是家校性教育的缺失。
看似是一个被大家看过后没多久就遗忘的新闻,可背后却是难以忽视的社会现象,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反思。
要想改变这种社会现状,一个人的力量太小,需千千万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