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第三方运营一六五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公告
民生
2024-10-28 23:21
新疆
为加强和规范一六五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日常运营,充分发挥养老服务机构老年助餐功能,不断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决定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一六五团日间照料中心运营主体,欢迎符合条件并有实力及意愿的社会力量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六五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位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东面,一六五团医院后面,室内配备厨房、餐厅、活动室等功能室。日间照料中心旨在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团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一)运营要求:有意从事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的,具有良好社会信誉的社会组织、企业或服务机构。具有社区老人助餐服务经验和经营管理者优先。受委托的社会组织、企业、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养老政策规定开展老人助餐服务,自觉接受民政部门的监督管理,需与一六五团签订委托运营合同,积极维护日间照料中心资产及设施设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开展活动。(二)具体运营条件:服从团场管理,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工作;负责运营期间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的维修、管理;具有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企业,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一经发现取消运营资格。 根据公告要求,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社会组织、企业、机构主体积极申报本服务。由一六五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委托运营工作评审领导小组进行评定,评定结束后,按分数高低确定运营主体,并委托其开展老年助餐服务。(一)评定小组的确定:团便民服务中心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立“一六五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委托运营工作评审领导小组”。 (二)评定因素、标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以公益性质为主,所以本次运营主体的确定除了运营价格的还综合考虑到运营人的运营能力、资质以及运营人能否为团场职工减轻负担,运营人需对如何做好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营管理及服务做现场发言,评定小组根据参与人员的综合情况做出评定,确定运营人。(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三)《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已三证合一的机构无需提供);(五)一六五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方案、服务计划。 (一)报名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0日,一六五团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二)报名材料递交地点:一六五团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人:皮林松,联系电话:0901-3934336 15211188448。编辑:谢伟丨初审:闫安 | 复审:尚国豪丨终审:庄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