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绥宁县2024年9月重点企业车辆交通违法曝光

政务   2024-09-24 19:56   湖南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化解突出风险隐患,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和安全文明的交通出行氛围,绥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过梳理,现对我县新一批重点企业突出违法车辆、驾驶人、事故多发路段以及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进行集中曝光。

一、重点企业突出违法曝光:

 、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名单: 

三、重点车辆驾驶员逾期未审验名单: 

四、事故多发路段: 

五、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交叉路口事故多,减速慢行需谨慎

829日,刘某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途径绥宁县金屋塘镇交叉路口时,与张某驾驶的一辆车牌号为粤SU50**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刘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在驾驶车辆途径没有灯控的交叉路口时,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一停 二看 三通过”,从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危险!“奔跑式过马路”,请家长叫停!


9月6日,石某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途径绥宁县瓦屋塘镇官路村汇客酒店门口时,将在道路上玩耍且忽然横穿道路的小孩袁某撞倒,造成袁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请广大家长朋友要关注孩子的出行安全,切实履行好看护责任;同时要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不能让孩子们在马路上嬉戏、玩耍和随意乱穿;过马路时一定要做到“路边左右看,无车你再走”,杜绝“飞奔式”“鬼探头式”过马路。

夫妻同车
安全带不同的系法造成不一样的后果

2024年9月21日,在湖南省绥宁县国道G3561542公里800米处,龙某驾驶鄂LC7H**的小型客车搭载邓某从绥宁县城方向驶往寨市乡方向,途径上述路段时,因操作不当致车辆驶向左侧道路外后翻入路边沟里,造成车上两人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发后,经调查由于乘坐人邓某(驾驶员龙某妻子)怕晕车,没有正确系好安全带,将斜向安全带放到身体的左侧并用手抓住,这个不按规定系安全带行为导致其事发时颈部、胸部等多处受伤,而驾驶员龙某由于正确系好了安全带,只造成左手被前挡玻璃轻微划伤。

交警提示:乘车系好安全带,发生意外防伤害,行车前,多一个动作,多一道保护,无论驾车还是乘车,无论前排还是后排,一定要全程、全员、规范系好安全带。


编辑:杨娅菲

一审:杨继军

终审:杨艳霞



绥宁公安交警
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咨询,信息发布。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