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官网发布最新《2024年度氢氟碳化物生产配额调整(含增发)的公示》。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公示内容主要涉及有配额调整的氢氟碳化物(HFCs)产品,未做调整的产品保持原有配额,具体内容如下:
依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根据《2024年度氢氟碳化物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方案》和《关于2024年度氢氟碳化物剩余配额有关安排的通知》,氢氟碳化物(HFCs)生产单位可向生态环境部申请调整其生产配额和内用生产配额,以及申请二氟甲烷(HFC-32)剩余生产配额和内用生产配额,获得批准后可进行调整。目前,我部收到15家生产企业提交的17项2024年度同品种HFCs生产配额调整申请和10家生产企业提交的2024年度HFC-32配额增发申请。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上述企业的生产配额调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10月11日
公示期间设立如下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10-65645595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附件
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2024年度氢氟碳化物(HFCs)生产配额调整(含增发)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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