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强违纪违法:权力背离使命的警示》
司法部原副部长刘志强涉嫌受贿一案,引起了广泛关注,这一案例再次为公职人员敲响了廉洁从政的警钟。刘志强从公安部到青海省,再到司法部,一路担任重要领导职务,本应秉持初心,为国家和人民履行职责。然而,他却丧失了理想信念,背弃了使命担当。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甚至对抗组织审查,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党的政治纪律,损害了党在人民心中的公信力。在工作中,刘志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这种行为看似小节,却反映出其纪律意识的淡薄。在组织原则方面,他在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严重扰乱了组织秩序,破坏了公平公正的选拔环境。
廉洁底线失守是刘志强违纪违法的又一突出问题。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利用职权为他人和亲属谋取利益,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无论是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业务推广还是职务晋升等方面,他都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并收受巨额财物,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和集体利益,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刘志强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性质之严重、影响之恶劣,令人痛心。对他的严肃处理彰显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从被查、开除党籍到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每一个环节都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腐败零容忍的决心。这一案例也警示所有公职人员,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敬畏党纪国法,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为自己的违法违纪行为付出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