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决策部署,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强化环境影响评价源头预防作用。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通知》(环环评〔2024〕65号)要求,统筹优化环评分级分类管理,实现环评分级管理与基层管理能力更相适应,我厅组织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修订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4年12月6日前通过邮箱或以在线提交形式反馈意见,邮箱:gxhbjjd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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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环评处,0771-5714276、5773925。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修订版).docx
2.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修订版)编制说明.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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