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先是为这4名年轻的逝者感到惋惜,一个是酒后开车,剩下三个是酒后坐车,结果一同走上了酒驾的不归路,给家属留下了无尽的伤痛。
千万不要认为这是自己的地盘,就无视任何交通规则和法律,有时候祸害的是自己呀。
据说车祸死亡的4人均为镇里的工作人员,都很年轻,工作时间也不长,4人都有喝酒,估计是在一个酒桌子上下来的。有的有编制,有的可能还没编制。
均未满30岁,刚工作不久,事前4人均有饮酒。其中一个是主任,包括有事业编制和公务员。
事情发生在11月4日深夜23时许,地点是河南方城四里店镇油坊庄村233省道上。小汽车上的3男1女从南往北行驶,与对向车道上的重型自卸货车相撞,小汽车内司乘4人当场身亡,货车内无伤亡。
之所以这次事故会如此惨烈,主要还是迎头对撞产生的巨大冲击力,动能叠加之下,体型小、质量轻的小汽车自然承受不住,车上人员便无一幸免!
233省道也叫焦桐线,起于焦作市西村乡,止于南阳市桐柏县,大部分是双向两车道,部分经过城镇的路面拓宽为了双向四车道。
可不管是几车道,各自遵守交通规则,根本不会发生车祸。如此严重的对向撞击,显然是一方出现了明显的交通违法。
未靠道路右侧行驶并不是等同于逆行!逆行是指在有明确道路分隔线的路上,驶向了对向车道,或者在单行道上反向行驶。未靠道路右侧行驶,更多的是指车辆压在了中心实线或虚线上,或者在没有分隔线的道路上偏左行驶。——品品、再细品品……
河南方城县4名公职人员遭遇车祸全部身亡,罪魁祸首在于酒驾,小车司机饮酒后驾车又未靠道路右侧行驶,结果与对向的重载货车相撞。
可惜了,4人才刚考上公务员、事业编不久,原本有大好青春,却因为饮酒断送了4人的命,给4个家庭带来伤痛。
想不明白,车上三男一女,都知道酒驾危险,为什么没人站出来阻止喝酒的司机开车,难不成是聚餐都喝酒了。
说到底还是心存侥幸,可能觉得夜里车少,又是在村里路段,酒后胆子大,所以就驾车上路了。
4名公职人员用性命再次给我们提了个醒,酒后不开车,希望谨记于心。
驾乘均喝了酒,但里面提到一人为管委会主任,四人有公务员和事业编,但均为一般工作人员非干部身份,有些纳闷了,公务员不是干部怎么理解?
这当然不是什么事,关键是要吸取教训,①对查酒驾还是要有敬畏意识,不能一味骂交警,那4人的家属此时祈祷当时有查酒驾的多好啊。②不要相信任何人,特别是不能把身家性命放到不安全的境地,像这种情况即使怕扫大家的兴,完全可以找借口说我在县城还要去同学朋友家说个事,既不得罪人,然后打个网约车回镇里。③普通车辆事故,大家散了吧。
强调了三点;
一、公职人员。
二、四人平均年龄不到30。
三、疑似四个人饮过酒。
四人深夜干嘛去了?有否聚众饮酒?因公因私?是否有交通违法行为?
真不明白晚上11点多钟应该不在工作时间吧,还出去饮酒,下了班喝酒又不违法!这就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案件。
当然,如果司机酒后驾驶另当别论,不管什么原因,4条年轻的生命戛然而止,实在让人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