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关于打击低俗恶俗婚闹行为的公告

文摘   2024-10-30 14:45   山东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

  

  婚闹作为一项传统的庆祝仪式,本应该为新人带来欢乐和喜庆。然而,一些人却滥用了这一习俗,从蓄意整蛊到低俗恶趣,甚至突破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广大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强烈呼吁坚决杜绝各类低俗恶俗婚闹现象的发生。为弘扬文明新风、树立新型婚俗观、共同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和法律尊严,严禁在婚庆活动中实施下列低俗恶俗婚闹行为:

  

  一、禁止对新郎新娘、伴郎伴娘及其他人员实施脱衣裤、套锁链或进行捆绑殴打、扔鸡蛋、喷灭火粉、掐拧拖拽等侮辱、伤害行为;

  

  二、禁止新郎新娘、伴郎伴娘或其他人员穿戴佩戴有伤风化的服饰、标识标牌等;

  

  三、禁止强行亲吻、搂抱或以其他方式侮辱、猥亵新娘、伴娘或其他人员;

  

  四、禁止在新郎新娘、伴郎伴娘、喜公公喜婆婆及其他人员身上抛撒、涂抹异物:如墨水、油漆、面粉等;

  

  五、禁止强制新郎新娘、伴郎伴娘、喜公公喜婆婆或其他人员在婚庆活动中进行低俗或有辱人格表演;

  

  六、禁止在公共场所聚众追赶新郎新娘、伴郎伴娘或其他人员,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

  

  七、禁止过度劝酒、酗酒招惹事端;

  

  八、禁止污言秽语、出现低俗行为;

  

  九、禁止蓄意录制剪辑制作低俗恶俗婚闹视频、图片、文字等并通过网络进行散布、传播;

  

  十、禁止其他违背公序良俗或带有危险性的低俗、恶俗婚闹行为。

  

  我们在此特别明确指出,婚闹不应该成为伤害和侮辱他人的工具。对于在婚闹中不听劝阻,侮辱他人人格、伤害他人身体、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请全县广大群众特别是党员干部增强文明意识,自觉抵制低俗恶俗婚闹行为,让婚礼回归温馨浪漫,让“闹喜”回归文明祝福!

  

  举报电话:莘县文明办   7127655

  

  莘县公安局     110

  

中共莘县县委宣传部

   莘县文明办 

莘县县委网信办

莘县公安局

莘县民政局

共青团莘县县委

莘县妇联

2024年10月29日


来源 | 莘县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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