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职工养老保险有新变化

政务   2024-11-01 14:47   天津  
近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
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
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
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一起来看新变化!



南开融媒出品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编辑 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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