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四名公职人员车祸一事有新消息了。这四人都是镇政府工作人员,都挺年轻,还不到 30 岁,刚入职没多久呢。
这事儿原因有几个,他们酒后驾车了,这酒后驾车可是大忌,不管啥工作岗位,都不能犯这错,这严重影响驾驶判断力和反应能力,是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在交通法规里,对酒后驾车的惩处力度一直很大,就是因为它太容易引发事故了。
再有,他们没按规定靠右行驶。道路行驶规则是保障安全的基本准则,靠右行驶是为了避免车辆之间的混乱碰撞,保证交通流畅有序,不遵守这个规则,出事的风险就大大增加。
还有,货车司机没礼让小车这情况。在交通规则里,不同类型车辆相遇是有明确礼让规范的,货车作为大型车辆,在某些情况下是需要礼让小型车辆的,这一点没做到,也容易引发事故。
从责任划分角度看,酒后驾车的一方肯定要承担主要责任。
这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不负责,镇政府对公职人员的行为规范教育得加强,不能让这种违规行为在公职队伍里出现。
货车司机没礼让,这也得承担一部分责任。在如今的交通环境下,大家都得严格遵守规则,不能因为觉得自己有理就忽视了礼让这一重要原则。
从交通安全管理层面讲,当地相关部门得加强对酒后驾车的检查力度,特别是在一些容易出现这种情况的时间段和路段。
不能等事故发生了才去重视,得提前预防。
对于公职人员队伍,应该定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培训,让大家时刻牢记安全出行的重要性。不能因为年轻或者刚入职就放松要求,交通安全无小事。
这起事故也给整个社会提了个醒,无论是公职人员还是普通民众,都得遵守交通规则,别让类似的悲剧再次上演。
评论区真的看不下了!方城县4名镇政府工作人员(1名公务员,3名事业编)车祸身亡,平均年龄不超过30岁。
就因为是公职人员身份,评论区尽是冷嘲热讽之言,他们都是一般工作人员,刚参加不久的年轻人,下班后几人约着小聚一下,其实无可厚非。
酒驾和逆行让他们已经付出了生命的代价,4个人4个家庭,还那么年轻,父母该有多心痛啊!
教训已经很惨痛了,大家还是轻喷为宜!
河南南阳方城县发生的这起一次致4人死亡的交通事故,非常不幸。
但4名司乘人员,在明知酒后不能开车的严令下,仍心怀侥幸,你敢开,我就敢坐,于是就驾车出行了,这,实属不该,最终害人又害己!4名死者,作为生前还是公职人员的他们,其头脑中的法纪意识和安全意识有多么的淡薄,由此可见一斑。
其素质的高低,不用别人去评价,自己用生命的代价已经作了回答。至于有人把警方通报中的“未靠道路右侧行驶”强行解读为“逆行”,我还是觉得不妥,肇事车辆大概率是偶然或短时越线行驶或居中行驶。
但无论怎么说,酒后驾驶肯定负全责,再加上未按规定车道行驶或越过中心实线行驶的违法行为,可以判定货车司机无责。
在保险公司因肇事者酒驾而拒赔的情况下,谁来买单?是司机家属还是镇政府?如此看来,他们不仅坑死了自己,还坑惨了方城县四里店镇政府、以及该镇的所有领导和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