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宣传月|强化防火意识,共建平安家园

文摘   2024-11-05 20:01   陕西  

2024年11月9日是第33个全国消防日,为了提升工作人员和读者的消防安全意识,强化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切实筑牢消防安全防线,在“119全国消防宣传月”期间,让我们共同学习遵守消防安全制度,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营造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


《图书馆

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的通告》

图书馆是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为了进一步保障图书馆正常秩序,确保读者人身生命和财产安全,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学校《西安理工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修订)》《西安理工大学图书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学校《关于严禁电动车违规停放及充电的通告》等相关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读者请通过人脸识别入馆,或持本人“一卡通”刷卡入馆;无证读者,出示证件,登记入馆;强行入馆者,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二、入馆时,请保持衣着整洁,不得穿拖鞋入馆;请勿携带食物、饮料等入馆;不得占座。离馆时,请带走随身个人物品。

三、严禁在图书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

四、不得在馆内使用电炉、电取暖、热得快等大功率设备,不得在馆内为充电宝充电,严禁私接电源、插线板,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入馆

五、严禁在图书馆大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处和馆内停放电动车、堆放书籍、泡沫箱等杂物。禁止在图书馆楼宇内为电动车充电。坚决禁止“飞线充电”,或将电动车电池带入馆内充电。

六、自觉维护馆内秩序,保持安静,请勿喧哗,通讯设备应调至 静音或震动状态。

七、读者应爱护馆藏文献和公共设施,请勿携带未办外借手续的文献出馆,请勿在墙壁、门窗、桌椅上乱刻乱画。

图书馆将经常性开展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有违规行为,将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希望广大读者自觉行动,严守规定,相互转告监督,共同维护图书馆安全。  

               



全民消防,生命至上!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场所,图书馆的消防安全需要图书馆工作人员以及读者朋友们的共同建设,大家行动起来,共同维护我们的家园——图书馆,让我们的生活更安全,更美好!




END

文字:顾   彦
编辑:梁文文
审核:宗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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