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政策明白纸
一、参加范围
本县域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025年度的在职职工,均可参加本活动,此项活动由职工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不单独接受个人参加。
二、捐款标准
参照《市细则》中的捐款标准,由原来不低于60元/人/年,调整我县职工捐款标准为80元/人/年,此捐款一经捐出,不予退还。
三、救助期限及捐款时间
救助活动每期为一年,从当年1月1日零时起至12月31日24时止。期满,本期救助责任即告终止。2025年度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的捐款时间从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逾期不予受理。
四、救助对象
2025年度,救助对象由原来的“捐款职工本人”,扩展为“捐款职工本人和其未就业配偶、其未成年子女(含已满18周岁,但尚就读于正规全日制学校者,硕博士在读生除外)”,并新增了“捐款职工本人因非工伤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残疾或家庭财产火灾损失救助”。
五、救助标准
参照《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实施细则(试行)》(围总工字〔2024〕14号)相关条款进行核算救助金,《实施细则》已印发全县各基层工会,详情可咨询所在单位基层工会。同时,县总工会为每名参加捐款的职工本人另行参保一份团体人身意外险,资金从互助金中支出,不需要职工另行单独缴费参保,赔付标准按照当期县总工会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协议标准执行,理赔事项包括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意外伤害住院,该保险的理赔不影响其享受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医疗救助和非工伤意外伤害救助。
六、申报流程
1.申请人首先向基层工会提出申请,按照《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救助金审批表》“说明”中要求提供材料。
2.基层工会接到申请材料后,按照《实施细则》中相关条款要求对申请人基本情况和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合格的,指导申请职工(或其家属)填写《审批表》,工会主席签字盖工会章后,报送县职工服务中心。
3.县职工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核算救助金,救助金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工会会员卡(河北银行)内。
制作/曲歌
责编/李晓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