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助力第一季度全省经济实现“开门红”,河南省对一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将给予财政奖励。其中,满负荷生产的企业将获得10万元奖励,满负荷生产且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企业将获得2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将通过涉企资金直达机制直接拨付至企业账户。
申报范围:
2025年3月31日前纳入且仍在省统计部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的工业企业(独立法人)。
满负荷生产标准:
1.主要能耗为电力的直供电企业,一季度用电量不低于去年同期,月均用电量达到去年月用电量峰值80%(含)以上。
2.非直供电企业及因2024年4月1日后技术改造导致能耗水平发生重大转变,或确实无法采取第1项标准进行认定的企业,季度营业收入不低于去年同期,月均营业收入达到去年月营业收入峰值的80%(含)以上。
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
各县(区)工信部门联系方式
关于做好2025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来源:洛阳工信
编辑:张文武 张玉书
签发:葛丽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