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一等功公务员风采(六)】——洛永

政务   2024-12-27 09:47   西藏  


扎根基层 无私奉献

在索县荣布镇的街道中,有一家与众不同的矛盾调解室,是索县荣布镇首家以司法干部+村转干部的调解室,由亲切的本地话“阿尼嘎嘎”命名,其中的主要成员就是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的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忠实践行者——洛永。

洛永,男,藏族,中共党员,西藏自治区那曲市索县荣布镇拉朵塘村人,1969年9月出生,2013年7月参加工作。

在工作中,洛永同志思路清晰,敢于坚持原则,严格按政策法规办事,站在群众的立场思考问题,把群众的事当自己的事,用心用情用力化解矛盾纠纷,带着深厚的感情投入到人民群众中,用火热的工作热情、细心的工作作风、坚定的政治立场、公平公正的处理方式,切实维护着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阿尼嘎嘎”共调解土地、草场、婚姻、劳资等各类矛盾纠纷42起,完成率100%。

爱岗敬业,认真负责的调解者


洛永同志坚持把介入、换位、感化、借助外力和帮扶救助等多种方式灵活运用到调解工作全过程,热情接待每一位当事人,认真倾听他们的诉求,耐心说服教育。对每一件调解案件,都力求把握“三个关键点”即紧盯双方争议的聚焦点、找准双方利益的平衡点、把握法理情的契合点,帮助当事双方分清是非曲直并对症下药,从而赢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2019年,辖区内两户群众因婚姻债务问题发生纠纷,按照离婚时的协议内容,男方需给女方0.67万元补偿,在长达8年时间,一直未履行补偿协议,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最后,双方来到“阿尼嘎嘎”调解室,洛永同志积极了解纠纷原委,向双方陈述利害关系,讲解利益得失后,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在调解后的三天,男方一次性将补偿款送到女方手中,使一起纠缠多年的矛盾纠纷迎刃化解。截止目前,洛永同志参加调解室调解共受理纠纷42个,其中10万元以上矛盾纠纷调解2个,村与村之间矛盾纠纷调处10个,涉牵五年以上纠纷矛盾调处4个,调解成功率达到100%。

洛永同志到群众家中开展教育引导工作

面面俱到,创新突破的追求者


洛永同志深刻认识“枫桥经验”的内涵,改变被动坐等群众找上门的工作局面,主动进位、深入基层,及时预防和发现问题苗头,尽快调处和解决矛盾纠纷,做到“三个转变”即变上访为下访,变等访为找访,变固定调解为流动调解。2023年,洛永同志带领调解室成员在日常纠纷排查过程中,发现一起草场纠纷,为避免纠纷事态扩大化,洛永同志带领调解室成员主动深入纠纷群众家中,了解纠纷起因,实地勘查两家草场,走访周边群众,经过一周的细致摸排,双方群众坐到一起就草场纠纷进行调处,在调解室的现场指导下,纠纷双方重新对自家草场进行界定,明确草场界线,表示互不侵占,签订调解协议书。自开展调解工作以来,协调解室成员以“7+1”维稳模式为具体措施,“大排查、大服务、大走访”深入村、单位、商铺、施工点开展排查矛盾纠纷102次,代写法律文书56个,主动深入基层化解5起。

洛永同志和调解室工作人员前往夏季牧场现场调解草场纠纷

持之以恒,精益求精的学习者


洛永同志无论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还是主持调解,始终把“谁调解谁普法”的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注重法律法规与相关政策相结合、注重加强政治思想工作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相结合、注重坚持普法和调解相结合,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调解能力,实现矛盾纠纷的预防关口前移,认真学习新时期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刻苦钻研法律法规,在排查中普法、在调解中释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了调解一案、普法一片的效果。带领调解室成员结合调解工作实际,发放宣传资料3800余份,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3场(次),解答法律咨询69人(次),受教育群众6000余人,为特殊困难群众解决纠纷4件,引导群众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在荣布镇平安创建工作中作出了积极贡献。

“阿尼嘎嘎”洛永就像羌塘草原的格桑花一样,无论是在广袤的草原,还是荒芜的路旁,哪里需要,就“开”在哪里,去到哪里,似是无畏风雨的战士,绽放着属于自己的光彩。

洛永同志与镇司法所同志在荣布镇南岔片区开展法治宣讲工作



编      审:张鹏

编      校:付晓微

编      辑:张琼

来      源:区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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