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确保春节期间城市环境安全、清洁、有序,根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设置临时祭祀焚烧点位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为方便市民春节期间祭祀,从1月21日(农历12月22日)至1月27日(农历12月28日),在市区范围设置35处182个临时祭祀焚烧点位(后附临时祭祀焚烧点位)。
二、市区范围内除设置的临时祭祀焚烧点位外,其他区域禁止焚烧冥纸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三、祭祀点位以现场祭祀焚烧容器放置为准,放置的焚烧容器不得随意移动,祭祀用品要在祭祀焚烧容器内焚烧,禁止在焚烧容器外焚烧。
四、违反本通告的规定,在限制区域内抛撒、焚烧冥纸、冥币,影响环境卫生的,依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酿成火灾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临时祭祀焚烧点位
1.中华路与龙源西街交汇处(六小西300米) 5处
2.中华路与珲春街交汇处西北角 4处
3.中华路与沿河街交汇处 3处
4.中华路与友谊街交汇处(中华村村委会)3处
5.中华路与渤海大街交汇处 4处
6.西旧货市场东侧快递前(西城名苑南侧) 4处
7.口岸大路与春粮街交汇处 (北街西口) 4处
8.口岸大路五中桥南北两侧 6处
9.新安路与滨河北路交汇处(新安路南端) 4处
10.新安路与河南街交汇处(矿务局) 5处
11.新安桥桥东 南北两侧 6处
12.公园南侧小桥 两侧 2处
13.渤海大街与口岸大路交汇处(殡仪馆红绿灯道口)6处
14.渤海大街与文化路红绿灯(欧亚商城路口)10处
15.渤海大街与东关路交汇处 6处
16.渤海明珠东侧津铺路十字路口 4处
17.渤海明珠小区西侧十字路口 4处
18.海东派出所门前丁字路口 4处
19.六中门前丁字路口 4处
20.北山大庙路口 10处
21.育林街育林桥(老早市桥) 4处
22.珲春东街东端城北桥 5处
23.东关路北端星空营地 2处
24.东关桥南 西侧 3处
25.东关路与河南东街交汇处(老看守所红绿灯) 6处
26.珲春大桥 桥下出入口两侧 4处
27.珲春大桥北侧东西两侧 8处
28.森林山大路与渤海大街交汇处(森工局红绿灯) 5处
29.森林山大路与靖和桥南北两侧 16处
30.森林山大桥桥北 东侧 5处
31.森林山大桥下两处桥洞 8处
32.森林山大路与康平街交汇处(市医院西北侧) 4处
33.中国城路口 6处
34.建设街与文化路交汇处(影剧院红绿灯) 4处
35.靖园小区南门 4处
城管热线:0433-7560489
特此通告。
珲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5年1月16日
初审:金鑫 复审:张岩 终审: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