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月13日),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城市更新处对外发布《成都市城市更新规划(2023——2035)》征求意见稿公告,本规划中公示了成都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城市更新单元、重点更新区域、老旧小区分类及更新指引、近期更新计划等。形成了《成都市城市更新规划(2023——2035)(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信息如下:
一、意见征集时间:2025年1月13日-2月14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三、(一)电子邮箱。发送意见至1009476451@qq.com。
(二)邮寄。地址:邮寄意见至成都市高新区蜀绣西路69号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城市更新处(请在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上标注"成都市城市更新规划意见建议"字样)。联系人:刘益溦;联系电话:028-61889121。
附件:《成都市城市更新规划(2023——2035)(征求意见稿)》
1、总则
1.1 规划地位
本规划是成都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专项规划,向上衔接《成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落实战略目标、国土空间格局、规划分区等,提出城市更新的目标体系、分区更新指引等,向下衔接区(市)县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传导城市更新目标、更新策略及更新单元划定要求与范围,引导城市更新工作有序开展。
本规划是编制区(市)县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更新单元实施规划以及制定城市更新年度实施计划的重要依据。
1.2 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为成都市各区(市)县中心城区部分,面积约2427平方千米。重点规划范围为成都市中心城区,面积约1564平方千米。
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近期到2030年。
1.3 规划原则
坚持战略导向
围绕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总体目标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存量资源有序开发、城市空间结构不断优化。
坚持以人为本
按照“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重点聚焦"一老一小、一困一残”等群体现实需求,补齐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短板,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坚持产业优先
响应“立园满园”行动,通过城市更新促进存量产业用地高效利用、空间价值深度挖潜保障优质产业载体,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坚持片区统筹
“策划-规划一建设一管理-运营”一体化推进模式,优化深化更新单元统筹机制,按照整合片区资源,统筹推进更新实施。
坚持动态更新
深化城市建设、运营、治理体制改革,以动态视角审视城市更新各项工作,建立更新对象动态识别,更新单元、更新项目动态进入退出等机制。
坚持政策赋能
围绕更新对象明确其适用的更新政策,围绕更新难点、堵点提出更新政策深化细化的建议。
2、更新目标与任务
2.1 更新目标
规划围绕“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下的高质量城市更新”的总体目标,立足成都实际与特色通过构建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发展格局,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实现空间结构不断优化、产业经济稳步发展、人居环境全面改善文化特色充分彰显、资源资产增值增效,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至2030年
更新行动全面有序实施,城市功能更加完善,城市品质显著提升,市民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城市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与高效能治理成效显著促进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迈上新台阶。
至2035年
城市更新科学有序推进,在更新单元统筹、更新政策、制度机制、项目融资等方面形成具备全国影响力的成都经验模式;居住环境宜居舒适、公服设施优质均衡、基础设施安全智能、城市治理现代高效,人民普遍享有安居乐业的幸福美好生活,助力全面建成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
2.2 更新任务
优化空间结构
以“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为目标,强化城市更新的规划统筹,通过对城市中心、轴线、重要节点的存量空间进行价值挖潜和功能置换,做优做强国际交流交往、现代服务发展等核心功能,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优化,支撑城市构建“一心两翼三轴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空间结构。
激发经济活力
盘活利用低效产业用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鼓励利用闲置厂房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扎实推进以产出为导向的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积极探索“工业上楼”,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着力提升经济密度和投入产出效率。
改善民生福祉
全面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同步开展风貌和环境整治;关注弱势群体补齐:“一老一小”公共服务设施短板,解决群众急难盼愁问题,切实提升宜居水平。
传承历史文化
以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和历史风貌为目标,以体现城市发展历史的连续性为原则,全面梳理和保护利用更新范围内的历史文化资源。在保护文化遗产真实性和完整性前提下,着力加强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在更新中传承发展。
增强韧性安全
以保障安全和提升承载力为目标,以消除具有重大灾害风险的空间隐患、增强城市生命线系统可靠性、合理提高市政基础设施标准为重点,健全基础设施体系,提高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和城市运行安全综合管理能力。
3、更新对象分布及指引
3.1 更新对象分类
全市更新对象包括老旧居住区、低效工业仓储区、低效商服区、其他低效区四大类,可进一园区内低效工业仓储用地、园区外低效工业仓步细分为老旧小区、危房、城中村(居住用地)、储用地、城中村(工业仓储用地)、老旧商品市场、低效楼宇商场、城中村(商服用地)、低效公共空间、老旧公共设施等11小类。
3.1.1 老旧居住区
老旧小区是指2004 年底前建成的,存在安全隐患、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齐全、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基本居住功能不完善的住宅小区或院落。
危险住房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于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分布示意
集中分布在二环内和其余区(市)县老城区
改造指引
老旧小区改造指引
对老旧小区内设施短板、安全隐患、可利用存量资源等开展摸排,有针对性地确定居民最需要改造建设的各类设施;
对照“安全、基础、完善、提升”四类改造内容,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更新改造。
危险住房改造指引
积极推进全市房屋建筑自然灾害风险普查。C级危房以维修加固、定期巡查为主,D级危房以停止使用、整体拆除为主。
城中村(居住用地)改造指引
消除现有住房安全隐患和区域公共卫生安全风险,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公共空间,增补便民服务设施。
3.1.2 低效商服区
老旧商品市场是指建成年代较早、与城市片区功能定位不符、土地利用效率低以及对周边交通、生活环境、市容市貌等有较大负面影响,亟需提升或疏解的商品交易市场。
低效楼宇商场是指空置废弃、建成年代较早,环境品质较差、经营状况不佳的商务楼宇或零售商场。
分布示意
呈现大分散、小集中分布特征,在中心城区三环至绕城以及中心城区其他区部分区域
改造指引
低效楼宇商场改造指引
鼓励老旧楼宇升级改造、调整功能,提升楼宇商办品质和发展效益,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城市公共空间品质和形象;
鼓励传统商场以体验化、数字化、特色化为导向,围绕业态品牌调整、空间品质提升、运营模式创新、交通组织优化等内容进行升级改造,将商场打造成为品牌集聚、供给丰富、功能完善的重要消费承载地。
老旧商品市场(含城中村商品市场)改造指引
根据市商务局商品市场疏解关闭清单,采取疏解关闭、提档升级、规范整治等方式,分类推进老旧商品市场改造。
纳入疏解关闭类的老旧商品市场,引导商户转移到临近地市州的商品交易市场承接地;
纳入提档升级类的老旧商品市场,将现货批发交易、仓储等环节转移到周边市场和物流园区,原址改造或重建为商务楼宇或展贸型总部;
针对暂不具备关闭疏解、提档升级条件的老旧日商品市场,强化市场所在区域交通秩序、市容市貌的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城中村是指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体土地(含已征收未实施土地),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形成的,亟需实施改造的区域。根据土地用途进一步将其划分为城中村(居住用地)、城中村(工业仓储用地)、城中村(商服用地)。
3.1.43 低效工业仓储区
低效工业仓储用地是指不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建成年代较早、空置废弃或无法满足当前产业正常需求,利用强度、投入产出比明显低于区(市)县园区平均水平的存量工业仓储用地。
结合工业区块控制线和物流园区范围线,进一步将更新对象划分为园区内低效工业仓储用地、园区外低效工业仓储用地。
分布示意
集中分布在三环至绕城区域、中心城区其他区及县市新城
改造指引
园区内低效工业仓储用地改造指引
结合“立园满园”行动,在保证一级工业区块线内工业用地总量不减的前提下,按照“约谈-整改-处置-再出让”的步骤提升低效工业用地使用效率,围绕产业建圈强链,加强主导产业靶向招引,推动企业满园。
园区外低效工业仓储用地(含城中村低效工业仓储用地)改造指引
积极推动一批闲置停产的低效用地功能转换,优先补齐片区公服缺口,鼓励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
引导一批符合园区准入要求的企业,入园提质增效。对暂不具备调迁条件的企业,实施环境风貌整治,减小对城市的负面影响。
3.1.4 其他低效区
低效公共空间是指大众日常生活使用频次低、品质欠佳、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的消极户外空间。
老旧公共设施是指建成年代较早、设施状况较差或无法满足现代生活需求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
分布示意
集中分布在绕城内及中心城区其他区、县市新城的老城区
改造指引
低效公共空间改造指引
提升蓝绿空间、小微空间环境品质。围绕线性滨水区、绿色开敞空间,开展街道环境整治和沿街界面风貌提升,形成空间连续、功能丰富的城市公共景观带:围绕小微空间,优化景观形态设计,提升绿地品质和功能,增补休闲游憩设施。
推动桥下空间、街旁空间、地下空间、基础设施周边空间、屋顶空间、滨河空间及短期暂不开发的7类城市剩余空间更新激活,打造功能融合的“金角银边”。
老旧公共设施改造指引
以解决存量地区公共服务供给短板为导向,结合城市更新补齐公服设施短板,推进老旧公服设施更新提质,提高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鼓励公共服务设施复合设置。
推动老旧市政设施更新改造,加快补齐市政设施短板,提升市政设施综合承载能力,构筑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监测系统。
4、分区更新指引
4.1 中心城区
强调人本化更新与非核心功能硫解,推动功能优化、品质提升
为满足近年来中心城区常住人口快速增长的高品质生活需求,重点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公共服务设施提质建设,着力补齐民生短板、优化职住平衡。
结合城中村改造完善城市功能,合理配置保障性住房。
五城区
五城区作为天府文化的核心承载地,首要强化历史城区整体保护与复兴,挖掘文化内涵,营造特色公共空间,促进文化创意与消费产业发展,带动存量地区的活化更新。
五城区作为现代服务业主要承载地,应逐步疏解非核心功能,更新后的空间优先用于发展金融、科创等现代服务业,推动现代服务业向专业化发展、向价值链高端延伸。
中心城区其他区
中心城区其他区是全市先进制造业的主要承载地,应着力推动存量低效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实现先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各级城市公共中心推动老旧楼宇、传统商圈转型升级。
4.2 城市新区
聚焦低效产业用地、城中材、老场镇等区域改造,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提升宜居环境品质
以低效产业园区成片更新为抓手,优化产业结构,更新后空间优先用于发展创新策源转化、新兴产业集聚、国际门户枢纽等核心功能。
推动城中村、老场镇更新改造,补充高品质公共服务设施,增加绿色开敞空间,提升城市新区居住品质。
高新区
高新区作为全市经济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源之一,应以城中村整治与低效产业园区成片更新为抓手,强化职住平衡导向,提升居住品质与产业能级。
天府新区
天府新区作为创新策源发展和公园城市先行区,应加快城中村老旧房屋改造,加快提升居住环境品质,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推动零散分布的低效商业区提质增效,提升产业空间品质,推进产业业态升级转型。
东部新区
东部新区作为支撑国际门户枢纽建设的重要区域,应加强老场镇中老旧居住区的优化改造,提升居住环境品质和公共服务配套;对工业园区中地均收益不高、产业亟待转型升级的工业仓储用地进行优化改造。
4.3 县市新城
推进老城区老旧居住区改造提升,引导非主导低效产业转型发展
县市新城普遍存在老城区居住品质不高、配套设施短板突出、产业园区用地粗放等问题,应重点推进老城区的老旧街区(小区)、危房、老旧管网等改造提升,补齐公服设施短板,提升公服设施建设标准,解决居民急难筹盼问题;结合城市更新推动产业质效提升与功能调整,引1导传统产业向高附加值产业升级。
5、更新单元及更新重点区域
5.1 单元体系
更新单元是指为统筹更新对象所在区域的规划要求和空间安排而划定的详细规划范围,覆盖了具有一定规模或集聚度的更新对象
更新单元是激发城市活力、补齐功能短板、协调多方利益、有序推进更新项目的重要空间单元。相较于单个地块和独立建筑的零星更新,更新单元以系统谋划、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模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更新单元优先享有城市更新相关政策支持。
构建“更新规划单元+更新实施单元”的两类城市更新单元,划分“重点+一般”两级更新规划单元
5.2 重点更新区域
将重点更新规划单元集中成片的区域划定为重点区域,中心城区共确定14个重点区域
天府文化公园、龙泉经开区、华西坝片区、东升老城中心、太平寺片区、泥巴沱片区、武侯新城中心、浩旺新城片区、武青交界地区、川化片区、八里庄-二仙桥片区、洪河片区、蓉北商圈、望丛天府文化片区
14个重点更新区域分布
6、实施机制保障
6.1 近期更新计划
优先将有潜力、有价值、有意愿的更新单元及项目纳入近期更新计划
有潜力:更新需求迫切、现状问题突出且更新条件较为成熟的区域
有价值:支撑城市功能提升与战略落实的重大功能片区
有意愿:区(市)县、部门近期推进或计划推进的重点片区及项目
近期推动更新规划单元改造:78个
近期推动老旧院落改造:630个
近期推动城中村改造:67个
近期推动低效工业仓储片区改造:40个
近期推动低效商服片区改造:13个
近期推动其他低效区改造:6个
78个近期改造的更新规划单元
6.2 支撑保障
建立多元主体协同机制
搭建涵盖政府、市场、居民、专业技术人员等主体的多元协商平台。政府引导,发挥政府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市场参与,畅通社会资本参与路径,激活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居民共建,改造前问需于民、改造后问效于民,构建综合协同、良性互动的城市更新治理体系:技术支撑,发挥专家智库和社会机构作为政府和居民间沟通协同的纽带作用,凝聚更新共识。
完善城市更新政策
加快城市更新立法。制定出台《成都市城市更新条例》,在工作机制、更新规划与实施、更新保障等方面强化法律保障。
针对更新实施中的堵点环节,完善规划、土地、资金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鼓励在规划、土地、金融、财税、建设、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相应的政策创新,为全市城市更新工作提供基本的政策依据。
完善更新项目全生命周期流程指引
加快出台城市更新操作规程指引,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明确相关操作流程、规范、参与方式、合作规则等工作内容和要求,为市场主体参与城市更新的各个环节指明方向,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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