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之郎果冻,被曝光!已不是首次……

时事   2025-01-09 20:04   广西  


近日,消费者李女士称,2024年12月23日,她在喜之郎线上官方旗舰店购买了200g*8碗的喜之郎果冻,但在食用过程中,发现其中一碗未开封的果冻里有一根头发



李女士表示,发现头发后,她立即联系喜之郎官方旗舰店,店家要求她将问题果冻寄回核检,未提供任何关于核实流程、处理方式或赔偿的明确说明。由于担心果冻寄回后可能被销毁,她没有同意这一方案。


商家随后又提出工作人员线下核查实物后再进行处理的方案,但仍未涉及如何赔偿。


就此纠纷,记者联系到喜之郎线上官方旗舰店。相关人员表示,出于对下单客户隐私的保护,暂不接受第三方质询。


随后,记者联系涉事电商平台,一工作人员表示,对消费者反映的果冻发现异物问题,平台已第一时间协调并敦促品牌处理,目前商家与消费者正在沟通解决。


2025年1月1日,经多次协商,李女士同意与喜之郎工作人员对存在异物的果冻进行线下核实处理,但双方对赔偿金额目前尚未达成一致


公开资料显示,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总部在广东深圳,全国设立超过40家分公司。其主营业务是生产和销售果冻布丁、海苔、奶茶及巧克力饼干四大系列产品,拥有“喜之郎”“优乐美”“水晶之恋”等多个品牌。


喜之郎产品

此前也被有异物


据了解,这已经不是喜之郎产品第一次被曝出发现异物了。


此前,浙江的舒女士在网上购买了四包喜之郎蒟蒻果冻,打开其中一包吃到一半的时候,发现果冻里面有一根大约5厘米长的红色线条。



记者检索发现,在某投诉平台共有477条关于喜之郎的投诉。不少网友反映在喜之郎果冻中发现过异物,如毛发、小虫子等。


律师说法:

消费者应保存好购买凭据


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但消费者应当收集充分证据,如果是线下购物,要留存好购买发票或小票,以证明购买行为和购买时间;如果是线上网购,要保存好购买电子订单记录



此外,尽可能地拍摄出现疑似异物的整个过程,将食品原物保存好,为日后维权留足证据。如果食品原物基于各种原因无法保存,应当及时做证据公证,或者通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有关事实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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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扬子晚报、澎湃新闻、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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