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0日13时许,拉孜县公安局社区警务一分队接到辖区群众它某电话求助称:“我放在堆谐小区11栋四楼过道上的床垫不见了,请你们帮忙寻找”。
接到求助后,该分队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了解情况,通过走访周边住户、调取监控视频等方式,发现床垫被两名青年男子拉上车。民警通过车牌号找到车主普某,经确认,普某误以为床垫是被人遗弃,故将其装上车拉走。通过民警的耐心劝导下,普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立即将床垫放回原位。
最后,民警对普某随意拿走他人物品的行为和它某乱丢乱放私人物品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民警认真、负责、高效的工作态度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连连称赞!
拉孜Police
终 审:米 久
复 审:李 欣
初 审:次旺顿珠
责 编:格桑罗布
来 源:社区警务一分队
扫码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