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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4日清迈移民局稽查组Sutheeratep Phonaruemit警察中校带队,对杭东区Ban Pong街道检查时,在一栋住宅内逮捕了2名缅甸籍外国人,第一名缅甸人被指控“没有外国人工作许可证,非法工作”;第二名缅甸人被指控“拥有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但是没有变更工作地址和雇主”同样被认定为非法工作。
根据移民局的要求,外国籍员工的工作许可证要在开始新工作的十五天内变更工作地址和雇主。外国人只能在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地址合法工作,其他地址工作也是非法工作。
两名嫌疑人都承认自己是来做保姆工作的,每月获得 11000 泰铢现金报酬,已经工作了约 8 个月,直到被清迈移民局逮捕。
new chiangmai华人新声 编辑部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