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开展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发现部分社会单位使用的消防产品存在不符合市场准入制度、质量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国家明令淘汰消防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违法行为,依据法律法规给予严厉打击。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查处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案80余起。
消防救援部门在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某音乐餐吧和天津市滨海新区某健身场所进行消防产品监督检查时,发现两家单位使用的MFZ/ABC4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喷射软管的长度小于400mm,不符合《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XF588-2012)第6.7.1.1条的规定,其产品质量现场检查判定不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来源:天津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