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定县人民政府关于陈林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文摘   2024-08-28 19:14   贵州  
县人民政府决定:

陈林艳同志任贵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杨天柱同志任贵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钟艳同志任贵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邓贵洪同志任贵定县教育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杨波同志任贵定县应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刘富涛同志任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定县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宝阳同志任德新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职务(试用期一年);

宋居勇同志任金南街道办事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永胜同志任贵州绿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汪应豪同志任云雾镇综合执法队队长,不再担任云雾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张贵华同志任沿山镇综合执法队队长,不再担任沿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肖达同志任盘江镇综合执法队队长,不再担任盘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尤永福同志任新巴镇综合执法队队长,不再担任新巴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许维勇同志任宝山街道综合执法队队长,不再担任宝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唐远政同志任金南街道综合执法队队长,不再担任金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苍先鹏同志不再担任贵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肖乾红同志不再担任贵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黄星文同志不再担任贵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沈杰同志不再担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定县分中心副主任职务;

杨安松同志不再担任金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陈兴健同志不再担任昌明经济开发区综合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星菊同志不再担任昌明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峰同志不再担任云雾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颜家东同志不再担任贵定县农特产品加工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沿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可同志不再担任贵定县农业生态旅游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盘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飞帆同志不再担任德新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董永庆同志不再担任贵定县高效旱作农业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新巴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刘媛媛同志不再担任宝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金珍同志不再担任贵定县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金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来  源:贵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原创首发

一  审:韦开洋

  审:肖雅华

三  审:杨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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