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公共基础知识:—离婚

文摘   2024-11-16 08:03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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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基知识











婚姻不论何时都是十分值得讨论的话题,比如说,假如要结婚的话,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婚姻的效力等等,或者说离婚的话可以通过什么方式,需要具备哪些条件,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内容,也是会在我们考试中出现的知识点,那么今天我们就来学习一下离婚的相关知识点。

我们第一个要明确的是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离婚需要的条件也是不一样的,首先是协议离婚,也称登记离婚、自愿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并经过登记程序而解除。即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可用协议离婚,在考试中,这一部分喜欢考察关于离婚冷静期的内容:

离婚冷静期期限为30天。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公解读】第一,诉讼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且离婚冷静期的30日不等同于一个月。第二,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同结婚登记一样不得代理。

其次是诉讼离婚的内容,这块主要是要注意诉讼离婚的条件以及哪些情况下不得离婚。所谓诉讼离婚,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中公解读】这里需要注意选项中的表述,一方有赌博吸毒恶习不作为感情确已破裂的认定标准,需要到屡教不改的程度。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中公解读】这条需要注意两个细节考点,第一分居时间是满2年,需要准确记忆,第二分居的原因要求是由于感情不和,如果是因为工作等其他原因分居则不符合条件。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除此之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若被宣告死亡,婚姻关系消灭,不需起诉离婚。

3.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还要注意下列不得离婚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现役军人的配偶未经军人同意,法院不得判决离婚。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中公解读】离婚限制性规定做题时需要注意选项表述,法条规定了例外情形,因此过于绝对的选项如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一律不得提出离婚需要排除。

【试题练习】下列关于离婚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对当事人提出的任何离婚案件,人民法院随时受理

B.现役军人的配偶可自行提出离婚

C.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可提出离婚

D.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中公答案】D。解析:A错误,对当事人提出的合理离婚诉求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但不是随时受理;B错误,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C错误,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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