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宁县焦村镇童星幼儿园、宁县太昌金星幼儿园、宁县良平镇屯庄村红太阳幼儿园、宁县新庄兴户新兴幼儿园、宁县米桥乡宋家村朝阳幼儿园、宁县湘乐镇朝阳幼儿园、宁县良平乡段村百花幼儿园7个社会组织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决定对其予以撤销登记。请涉及债权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与相关社会组织联系申报债权债务,并向我局书面反映情况。公告期满若无异议,将按程序撤销。
监督电话:0934-6606569
通讯地址:宁县政府集中办公区5号楼416室特此公告。
宁县民政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