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信安一家超市,食品农药残留超标被查!
民生
2024-11-21 09:01
山西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霸市监不罚[2024]67号相对人名称:廊坊市***超市有限公司霸州市信安分公司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廊坊市***超市有限公司霸州市信安分公司购进并销售老姜,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不知道所采购的老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事由:销售农药残留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违反的法律条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