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应该相互尊重,平等相待······”11月25日“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前夕,石家庄市“木兰婚调员”李忠伟走进社区,宣传民法典中有关婚姻家庭的规定,并排查家庭纠纷,为一对闹别扭的小夫妻进行调解。像李忠伟这样管“家务事”化“堵心结”的婚调员,在河北有5万余名。
居家过日子,勺子总会碰锅沿。及时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对于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和社会稳定有着积极的意义。如何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近年来,河北省妇联系统不断探索,“省级示范、市县行专、村级化解”的“木兰婚调”体系应运而生。
2016年,我省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成立省级婚调室,8年来成功调解了500余起婚姻家庭纠纷。在省级婚调室示范带动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木兰婚调”体系也建立起来。省级设立婚调工作指导小组,市县两级妇联组织分别与同级司法行政、法院、民政等部门合作,成立由妇联主导的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行业性专业性婚调室。一竿子插到底,各地妇联以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妇女之家”为依托建起婚调室,确保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早排查、早发现、早调解。基层“木兰婚调员”队伍由村(居)妇联执委和热心妇女事业的人员构成。婚调员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使婚姻矛盾有人管、家庭纠纷有人调。
据统计,近三年来,河北省妇联组织依托“木兰婚调”体系,共调解家事案件2.5万余起,排查化解家庭矛盾纠纷3万余件。
来源:河北省妇联权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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