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篆塘镇公开选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为有效发挥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干部队伍,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结合我镇实际,经篆塘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公开选聘1名脱贫人员到公益性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
二、选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1名,具体从事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三、选聘范围:脱贫户。
四、选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农村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二)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选: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违法违纪的人员;
2.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近5年以内受过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有工商营业执照;在其他单位就业和购买社保。
五、公开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1月7日到1月10日下午5点。
(二)报名地点:篆塘镇各村办公室或篆塘镇政务服务中心(镇公共服务大厅内)。
(三)报名方式:填报公益性岗位推荐表
(四)报名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的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3.填写《篆塘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并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六、竞聘流程
(一)资格审查
由镇纪委、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面试考察
根据报名人数采取结构化面试开展竞聘。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三)公示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辖区内公示3天。
七、任职
按有关程序和规章制度办理任职手续。在任职期间违反公益性岗位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予以解聘。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篆塘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吉梅,联系电话:023-48229766。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篆塘镇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篆塘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7日
綦江区中峰镇关于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的简章
为加强我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有效发挥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招聘乡村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公共环境卫生保洁1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脱贫人员和监测对象(未消除风险),中峰镇户籍优先。
(二)招聘条件
1.重庆市户籍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无其他单位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4.本人未注册工商营业执照;
三、工资待遇
按照每小时23元计算工资(由用人单位据实发放,每月最多不超过48小时)。
四、工作内容
公共环境卫生保洁:清洁人居环境公共区域,保持环境卫生。
五、工作要求
公共环境卫生保洁:保持道路和人行道无明显大片树叶、纸屑、垃圾胶袋以及树木枯枝残叶,保持人居环境干净。
六、工作地点:
公共环境卫生保洁:中峰镇龙山村
七、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8日至1月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1月9日下午17:00截止报名。
2.报名地点:
公共环境卫生保洁:中峰镇产业发展中心
(二)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
(三)报名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3.户口簿复印件(个人页、增减页、户主页)1份。
(四)资格审查:由镇社保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八、招聘流程
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
1.面试内容:综合工作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报名后另行通知。
(二)公示
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辖区内公示5天。
九、录用
公示期满后,按有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中峰镇经发办负责解释。
经发办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23-61260184
重庆市綦江区中峰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7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新盛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结合我街道实际,经新盛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政府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招聘。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聘用条件
1.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我区脱贫人口及防返贫监测对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农村工作,服从村居安排。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已就业的人员;
2.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等专(兼)职工作人员;
3.财政或其他部门已安排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工作人员;
4.个体工商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负责人(如经营者、法人代表、负责人)、投资人(股东)、主要人员(如董事、监事、经理)等已就业、创业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无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因残疾或患重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
7.因户籍迁出重庆市等不再符合安置对象的人员;
8.已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四、公开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1月8日至1月9日(9:00—12:00,14:00—17:30)。
(二)报名地点:新盛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公共服务大厅内)。
(三)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
(四)报名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五、竞聘流程
(一)资格审查
便民服务中心根据报名者提交的资料,对照岗位报名要求,同工商所等相关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告知初审结果。
(二)考察
由用人单位(科室)牵头分别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三)公示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辖区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街道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资为23元/小时,每天不超过4小时,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48个小时,每月最高工资不超过1104元,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工伤保险。
(五)其他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新盛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谭燕 王永梅 联系电话:023-48485907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新盛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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