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检察院倾力践行司法为民,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以前端解纷息诉、中端合力化解、末端延伸触角,聚力打造检察新“枫”工作品牌,推动“检调对接”常态长效,推动司法良性互动,让宽严相济落到实处。
建强队伍推动纠纷化解多元化
今年2月,由工农区人民检察院牵头,会同区人民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会签《关于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并联合成立“检调对接”工作室,就适用“检调对接”机制的案件范围、工作机构、参与人员、工作流程、配套机制等作出详细规定。搭建“轮值常驻+个案匹配”工作模式,灵活运用调解制度,实现各调解主导单位对同一刑事案件涉民事部分实施“接力式调解+双轨并行”调解模式,为“检调对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制度机制支撑。今年以来,依托“检调对接”机制成功调解案件7件,追赃挽损39.85万元。经调解案件无一进入上诉、申诉程序,该项工作被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作为创新工作立项。
汇聚合力提升诉前调解专业性
在刑事检察部门设置“检调对接”专职联络员,对办理的轻微刑事案件同步审查赔偿、调解的可行性,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和解促成问题解决;对当事双方具有调解意愿但尚未达成和解的,及时将案件线索移交“检调对接”办公室启动对接程序,确保“能调尽调”“应调尽调”。今年以来,针对轻微刑事案件中赔偿、调解可行性开展同步审查21件,邀请检察官、退休法官、值班律师参与调解27次,举行检察听证9次,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17人次全程参与,确保检察权运行公开透明。
矛盾联调促进轻罪治理一体化
通过办案发现,因婚恋问题、邻里纠纷、民间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常见多发。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工农区人民检察院充分运用“检调对接”机制,有效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截至目前,共依托“检调对接”办公室开展调解矛盾11件,调解成功7件,并依法对矛盾纠纷已化解的案件作出不起诉、不批捕决定,或提出轻缓处理意见。在办理一起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电信诈骗案件时,承办检察官经评估认为,若该案简单“一诉了之”,不但社会矛盾没有得到有效化解,留有案底后也不利于未成年人改过自新。检察官经审查案件、讯问嫌疑人、与被害人沟通后,发现双方当事人有调解意向,便将线索移交至“检调对接”办公室。经调解,犯罪嫌疑人认真悔罪、诚恳道歉,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依法开展行刑反向衔接,提出检察意见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处理并通报行政处罚情况,对未成年人案件做到宽严相济,实现了最大程度的教育挽救。
延伸触角增强调解工作实效性
持续做优跟进监督的“后半篇文章”。对双方当事人和解意愿的真实性、合法性开展法律监督,防止强迫调解、违法调解、显失公平正义的情况发生。对因客观原因未能按约履行的,督促履行或适时再次开展调解工作。对无故反悔拒绝履约或者和解非当事人自愿的,经征求被害人意愿,依法起诉追究责任。积极延伸“检调对接”链条,当发现被害人难以通过调解赔偿或补偿解决生活困难时,及时移送司法救助线索,引导、指导被害人提出救助申请,最大限度帮助当事人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今年以来,移送司法救助线索2件,救助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综合运用“两微一端”新媒体矩阵,选取调解成功且社会效果较好的案例进行普法宣传,营造依法调解氛围,增强人民群众对“检调对接”工作的认可度、信任度、满意度,相关工作经验被正义网刊发推广。
刘惠在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交流会上强调 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取得扎实成效